正文 淺論小班幼兒親社會行為的發展(1 / 2)

淺論小班幼兒親社會行為的發展

幼教天地

作者:趙珂真

摘 要: 親社會行為包括移情、慷慨大方、合作、關愛他人等在社會交往中表現出來的有利於他人、集體和社會的行為。幼兒隨著年齡增長,親社會性不斷得到發展。由於小班幼兒獨有的年齡、心理特征,在實踐中,我們發現小班幼兒的親社會行為在發展中存在認識和行為明顯不一致的現象。但是,通過後天培養,小班幼兒的親社會行為會表現得更為穩定。

關鍵詞: 小班幼兒 親社會行為 培養方法

親社會行為包括以下四個維度:①移情:幼兒能夠安慰或安撫遇到困難的幼兒,對他們表示同情;出現人際衝突時,能夠說出對方的感受;②慷慨大方:能夠與人分享,把自己的東西給他人;③合作:幼兒在活動過程中自願輪流排隊,或者按要求與其他同伴愉快地一起活動;④關愛他人:幼兒能夠幫助其他人完成一項任務,或在他人有需要時,提供幫助。重視和加強幼兒親社會行為的培養,有利於幼兒健全人格的塑造和社會適應能力的提高。前蘇聯教育家馬卡連柯說過:如果在兒童早期不能給予合理的教育,使兒童養成了不良的意識和行為習慣,就會給以後的再教育帶來幾十倍的困難。

生活中我們不難發現幼兒出現的認知與行為脫節的現象,原因如下:

(一)幼兒的年齡特點、心理發展水平所致。由於年齡小,幼兒對謙讓、合作、助人、分享等行為的認識停留在老師、家長所講的話語層麵上,而且會局限於具體的情境中。

(二)知、情、意、行發展不平衡。幼兒可能已經掌握了一些親社會行為的知識,知道要謙讓、助人、合作、分享等,但幼兒好模仿,自製力較差,行為易受影響,不能有意地依據規則調控自己的行為(即使知道規則),從而可能說一套、做一套。

(三)對幼兒行為缺乏適宜的教育引導。在教育過程中,老師采取言語教導的方式,會籠統地告訴幼兒要謙讓、要合作;未及時利用各種豐富的教育資源、有效地教育方法幫助幼兒將認知付諸實踐,因而幼兒習得的親社會行為並不能得到穩定和鞏固。

(四)家長的不合作。在幼兒園,老師會注意到某些幼兒的不良行為,並及時製止。但當和家長進行溝通時,家長會搪塞老師,簡單處之。久而久之,就可能使幼兒自我中心、任性的傾向突出,不利於幼兒的親社會言行之間直接建立聯係,導致認知與行為脫節。

移情、慷慨大方、合作、關愛他人,對於小班的幼兒,這些聽起來似乎有些不著邊際。難道有些幼兒天生就是好人,還是後天可以培養這些行為?其實,幼兒的親社會行為是可以通過後天培養的。

首先,在環境中激發幼兒的親社會行為。對小班幼兒而言,通過角色扮演他們能接觸到社會中各種角色,通過模仿和練習了解不同角色。如在“理發店”中,幼兒扮演理發師、顧客、收營員。在“娃娃家”中,幼兒扮演爸爸媽媽,照顧寶寶,招待客人……幼兒扮演不同角色,體驗角色的想法和感受,學、感受關愛他人、移情、合作等的樂趣,初步形成規合作意識、規則意識和責任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