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縣城的一家賓館套房裏,季先生正與公司的朱律師在研究協議條款,向蘭則坐在邊上聽著。
季先生說:“我聽了朱律師剛才的分析,很受啟發。因此我建議,在我們與縣政府的協議中,要加上‘本協議需經縣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生效條件。這樣,以後萬一哪個政府官員要對我們違約,就可以由縣人大進行製約和阻止。”
朱律師說:“盡管如此,我還是認為我們無法規避某些製度性的風險。我雖然作為職業律師長期為蘭基金提供法律服務,但以前的合同審查和投資風險評估,那都是我們與個人或公司之間所發生的法律關係,並且都是屬於英美法係範疇。而現在,我們是與中國的一個縣政府簽訂經濟合同,我的感覺還不能完全適應。”
向蘭忍不住問:“為什麼呢?”
朱律師:“從根本上說,如果將來合同雙方發生法律訴訟,那我們能夠跟縣政府打贏官司嗎?”
向蘭習慣性地轉問季先生:“你說,怎麼辦?”
季先生:“老板,你知道的,我是很久沒有與國內的地方政府打交道了。這次來之前,我做了一些功課,聽業內的朋友介紹情況說,國內的土地製度和土地政策,就像一座迷宮,隻要你進去了,繞來繞去最終都要與政府打交道,因為土地所有權是由各級政府掌握的,繞不開呀。剛才朱律師所說,是指我們蘭基金與縣政府作為合同的雙方,我們這一方是私人合夥機構,對方是公權力機構,完全是不對等的。正因為如此,所以我才建議,把縣人大拉進來,好歹也讓它做個第三方見證。”
向蘭這時站了起來,緩緩地說:“你們,一個是CEO,一個是專職律師,你們剛才都說得沒錯。不過,我離開國內不久,所以更清楚,其實,你們也是隻知其一,不知其二。國內的情況是,縣長或者縣人大主任,都要聽命於縣委書記。國內的商人們深知官場秘籍,所以都是找上一級官員做保護傘的。但是呢——但是,我不想又回到從前,我不想再做一回‘奮鬥女’。那怎麼辦呢?因此我決定,這個項目,就當是撒一把種子出去,不管它結不結果。所以,全都用我個人的資金去冒險,不用基金會的錢。等下與縣政府討論協議條款,你們就隻要爭取最有利的成交條件,盡可能地規避風險,結果就由我個人承擔,懂了吧?”
朱律師:“這協議上約定的2000萬元,僅僅是天然泉水專營許可費,那將來建設學校還要投入資金的吧?”
向蘭:“朱律師這是在提醒我,風險遠遠不止2000萬元對吧?”
朱律師:“我有潛台詞的——我主張我方在協議中不要作單方麵的限製性承諾。這樣,若將來對方違約而我方不想玩了,那就可以出讓山泉的經營權,讓下家去玩。”
季先生:“嗯,這個完全可以有。我曾經專門研究過老板的商業成功經曆,發現——老板當年就是用慈善義舉感動了社會,結果意外地成就了商業目標。”
向蘭:“NO!NO!今非昔比,過去是不能複製的。我想——這2000萬呢由我個人出資,就當是香火錢。將來的項目建設資金,看投資決策委員會的研究和表決結果而定,至於做什麼項目,也由投資決策委員會來決定。”
季先生:“嗯?老板,我沒聽錯吧?做什麼項目也由投資決策委員會決定?你不是為了建藝術學校才給縣政府2000萬元香火錢的嗎?”
向蘭:“原來是的,但是昨天,我在靈泉寺聽了一個和尚的分析,我被他說服了。”
季先生:“哦?和尚怎麼說的?”
向蘭:“他說了很多,我昨天想了一個晚上,得出的結論是我們應該投資建一座老年人社區。”
季先生:“老年人社區?”
向蘭:“對呀,老年人社區,包括保健醫院、養生餐廳、老年大學、老人公寓、老齡農莊等等。”
朱律師:“如果老板想建老年人社區,那麼我本人作為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我建議可以考慮以私募方式籌集項目資金,並且我也要加入,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