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為什麼我會喜歡你(1 / 3)

為什麼我會喜歡你

酷·時代

作者:李詩曼

Part 1 For 覺非:

很多看似不會改變的東西,其實早就在潛移默化之下,麵目全非

當林覺非醒來的時候,太陽照到了他的臉上。覺非伸出手擋在眼前,翻了個身,繼續進入夢鄉,卻聽見門口傳來了一聲呼叫:“覺非!起床了。”

林覺非微微歎了口氣,一邊答應著:“知道了知道了!就來了!”一邊坐起身來。洗漱完畢後來到樓下,聞到廚房裏傳來濃鬱的黃油烤吐司的氣息,他咽了咽口水,坐在了餐桌旁。

早餐出現在了自己麵前,與此同時,一個身材高挑的女子,坐在了自己的對麵。林覺非低著頭,看著盤子裏的吐司和雞蛋,腦海中不知道浮現著什麼。

“哎呀!你一大早發什麼呆?”女子的聲音傳來,“沒睡醒嗎?”

林覺非抬起頭,定定地看著她。女子翻了翻白眼,拍了覺非的肩膀一下:“看什麼看啊,快吃飯吧!都看了那麼多年了還沒看夠嗎?”

林覺非沒有回話,隻是微微笑了一下,就動起了刀叉。今天是林覺非和夏漫悠結婚三周年的紀念日。

聽著廚房裏傳來嘩嘩的洗碗聲,林覺非悄悄歎了口氣。

夏漫悠解開圍裙,把它掛在了廚房門背後,然後在林覺非邊上坐了下來。覺非翻動著桌上的雜誌,開口:“走吧,去換套衣服,我們出去逛逛。”

“哎喲,難得你也知道體諒體諒我。”漫悠笑了,站起身來。

林覺非一個人坐在客廳的沙發上,轉動著手指上的戒指。這指環在陽光下泛出晶瑩閃亮的金屬光澤,刺痛了覺非的眼睛。他還記得,這對婚戒是漫悠挑的,當時漫悠還說,我要用這對婚戒,拴住你。

他微微笑了,取下戒指,看著裏麵的刻字:“Johnny love Merrisa.”

他們的英文名。

Love是一個動詞,在英語的語法裏,此處應寫作“loves”。林覺非這才發現了這個錯誤。

“覺非,怎麼又發呆啊?我們走吧。”漫悠穿了一件藍色的棉布裙子,很清新的樣子。林覺非看了她一會兒,才緩緩說了一句:“你很美。”

漫悠聽了,低下頭,握住覺非的手:“謝謝,走吧。”

打開房門的那一刻,覺非嘀咕了一句:“很美,和漫悠真的很像。”

Part 2 For 漫悠:

世界上沒有那麼多為什麼

從小到大,夏漫悠就是一個性格活潑開朗的女孩。所以,她一直沒有弄明白,自己為什麼會喜歡上林覺非這個性格安靜的人。

不管是林覺非看書的樣子,還是林覺非吃飯的樣子,或是林覺非做實驗的樣子,甚至是林覺非發呆的樣子,夏漫悠都很喜歡。

在夏漫悠讀小學的時候,母親給她聽自己收藏的CD。很多歌曲她都已記不得了,唯獨記得某個周末的早晨,母親出去了,她像往常一樣隨手拿起一張CD,塞進電腦的光驅,傳來的,是幾個男人溫婉的歌聲。

那是一首日語歌。歌手的音色像樂器一樣動人。循環往複地唱起一句話:“為什麼我會喜歡你?”

夏漫悠清楚地記得,自己在那一瞬間有一種被施了魔法的感覺。她覺得自己似乎沉醉在這個音樂組合美好的聲音中不可自拔了。年僅10歲的她一定不懂愛情,更加聽不懂日語,所以她並不明白歌詞的含義,隻是為音樂所震撼而一遍一遍地單曲循環。

她撿起落在地上的CD盒,那組合裏5個歌手溫婉的笑容就此印刻在這個孩子年幼的生命裏。

那一瞬間,日光傾城。

直到長大後的某一天,她遇到了林覺非,一瞬間,童年的記憶就慢慢地複蘇了。她感到覺非很麵熟,像是在哪裏見過。林覺非伸出手,輕輕開口:“你是叫夏漫悠嘛?我叫林覺非,我喜歡你,可以和我交往嗎?”

當她在整理母親遺物的時候,偶然翻出了那張有著白色封麵的唱片,看到那個感動了母親一代人的偶像組合,她才發現,林覺非長得很像組合裏坐在最右邊的那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