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不是我不想唱(1 / 2)

“幹脆這樣吧,20年版權,50萬港幣。”

楊振龍說道,看得出來,他做出了不少讓步了。

其實這個價格對於一個新人來講,已是極高的了。

一般普通詞曲作者,單就作詞來說,就不過幾千上萬,稍微好一點的3萬往上走,而作曲者會稍微高一點,有點水平的是5萬加。

而且,這個價格主要是針對買斷!

也就是說,如果購買者厚道一些可以保留詞曲作者的名字,原作者還可以擁有署名權,假如購買者霸道一些,那麼這些歌詞連作者的名字都留不下來,會換成其他人的。

楊振龍看出來了,林海豐對歌曲市場並不熟悉,他看重的是希望能和林海豐交個朋友,他相信能寫出這樣一首歌的人,絕不會寫一首歌就江郎才盡了。

他也知道林海豐是葉紅的男朋友,葉紅是個什麼層級的人?因此,最開始的時候,他以為林海豐並不會在乎錢多錢少。

現在看來,林海豐似乎對於錢還是看得比較緊的。

這也不意外,要錢的多少並不是作者本身真的有多麼的小氣,而是對這首歌價值的體現和重視。

楊振龍和老陳都是專業人士,在這一方麵,並沒有其他想法。

林海豐和方笑然互相點了點頭,看來這個價格已經很不錯,他不禁笑了笑:“方記者,這50萬港幣,可以給你付20個月的薪水了。”

方笑然哈哈一笑,眯起一隻眼睛說道:“那要不要跟老板先預支我20個月?這筆錢直接轉到我賬上好了,我可以在郊區付個房子的首付了!”

“你呀,沒想到你還是個財迷……”

林海豐伸手在方笑然的鼻子上戳了一下,他倒是覺得沒什麼,方笑然卻是一愣。

林海豐收回手和楊振龍去談具體的合同的事情,方笑然不自覺的摸了摸鼻子,兩頰微微泛起紅,再看向林海豐,竟有些不好意思:這個家夥……

楊振龍是專業的,兩人談好相關事情後,直接就從身上拿出了合同,填好了相關事宜,很快兩人把合同簽了。

楊振龍直接將一張存有50萬港幣的銀行卡交到了林海豐手中,這倒是讓他頗為意外。

他心裏不禁在想,莫非這楊振龍從剛開始就算好了這首歌的價格?如果真是這樣,那心思也太深了吧!

楊振龍和老陳沒說幾句,拿著林海豐哥的樣帶走了,臨走時,還不忘互交了聯係方式。

“咱們兩個也走吧。都快到吃飯的點啦,我都喝了兩杯咖啡了,累了一天了,回去躺躺。”林海豐摸了摸肚子。

他看向方笑然,卻發現她在發愣。

“喂,想啥呢?”

林海豐用手推了推張笑然的肩膀。

“啊,沒了沒了……剛才走神了……”

方笑然嗬嗬一笑,拿起東西準備離開。

不過,當兩人付完帳,剛剛走到門口,一邊突然走來好幾個小女生,手上拿著紙筆,朝著林海豐一個勁的喊著。

“帥哥,簽個名吧!”

“你應該也是個明星吧!給我簽個名咯!”

一個個小女生喊著,將紙筆遞到了林海豐麵前。

林海豐尷尬的笑了笑:“你們別搞錯了,我就是個跑龍套的,我給你們簽名,不怕浪費紙和筆呀?”

周圍人一陣笑。

一個女生卻笑了出來,頗有禮貌的說道:“帥哥,我們看出來了,剛才那個大叔連陸浩都不理,而是跟你說話,說明你應該是個大明星,就算你現在不是,將來也會是的!今天給我們簽個名,說不定將來還會非常的具有紀念價值呢!”

林海豐無奈一笑,拿過來筆刷刷的寫上了自己的名字。

她所說的具有紀念價值,無非就是說能值錢了!

這些人不少見,在整個懷柔影視基地很多,年紀不大,十七八歲以女生為主,也不在這邊工作什麼的,一沒事就來這裏碰明星。

有的呢,是真的喜歡,遇到個明星跟瘋了似的,但有的則是把這當成了買賣,特別是在大淘店上,有專門售賣明星簽名的店家。

那些店家打開門做生意,所賣出來的簽名也不都是假的,絕大部分都還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