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會關於依法治黨要義圖解
特別策劃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關於依法治黨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一)堅持依法執政
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保證憲法法律實施。政法委員會是黨委領導政法工作的組織形式,必須長期堅持。政法機關黨組織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項向黨委報告製度。
(二)加強黨內法規製度建設
完善黨內法規製定體製機製,加大黨內法規備案審查和解釋力度,形成配套完備的黨內法規製度體係。
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
(三)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
高級幹部尤其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
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係。
(四)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
增強基層幹部法治觀念、法治為民的意識,提高依法辦事能力。
(五)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
(六)依法保障“一國兩製”實踐和推進祖國統一
(七)加強涉外法律工作
加大海外追贓追逃、遣返引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