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章 開店不怕大肚漢(二)(1 / 1)

一天下午放學後,加官悄悄地拉著於昭湘來到了鎮上唯一的一家飯館。

飯館坐落在前街上,緊挨著鎮公所,鎮公所和鳳鳴村村公所在一處。所謂的鎮公所其實就是三件青磚屋,裏麵常年住著兩個保丁,每個保丁手裏拿著一支漢陽造步槍,槍栓都生鏽了,不知道還能不能拉得開。另外還有一個會計,不過鎮長和會計一般不住在鎮公所裏,他們本身就是鳳鳴鎮人,有急事的時候來鎮公所坐坐,大多時候在家裏種地。

在鳳鳴鎮很少有人舍得下館子喝酒,但是鎮長和保丁下館子的機會卻不少。鎮公所雖然不大,但是麻雀雖小五髒俱全,大小是個衙門,上麵征糧,征車馬,征勞力,打官司,解犯人等等很多事情都要鎮公所出麵,每一次出麵大都會有酒喝,所以鳳鳴鎮唯一的一家酒館就開在鎮公所旁邊。

酒館的主人姓崔,名富貴。因為和本縣黨部書記同姓,所以崔富貴經常自豪地對人講:“我姓崔,崔書記的崔。”就像當年鼇頭人說的“我姓袁,袁大總統的袁”一樣驕傲。

崔富貴原來並不開飯店,他是殺豬的出身,直到現在還是殺豬,看到人們尤其是鎮公所的人經常來買熟肉才動起了開飯店的念頭。在鄉下,隻要有了豬肉就可以做一桌酒席了。崔富貴開飯店屬於擤鼻子捋胡——捎帶之功,開起了酒館的崔富貴接著又捎帶著賣起酒來,鳳鳴鎮沒有一家造酒的作坊,鳳鳴鎮人喝酒要去北邊的周裏鎮買,既然開酒館,崔家對酒的需求量就大,自然就引得酒家親自來送酒了,久而久之,鳳鳴鎮人都上崔家來買酒了。

殺豬、開飯店、賣酒,這三樣買賣一齊做,崔家的小日子過得真是有聲有色。拉屎扒地瓜捎帶著撲螞蚱,崔家算是把買賣做絕了。

加官的學名叫孟慶水,他的哥哥小名叫加祿,學名孟慶山。弟兄兩個性情大不相同,孟慶山性格內斂,不擅言語,從來不惹是生非,看見有人打架就遠遠地跑開;孟慶水就不一樣了,他雖然長得弱不禁風,然而最喜惹事,看見打架的就想往前湊,但是因為能力有限,能惹事但是不能擔事。因為他的小名叫起來響亮,所以幾乎人人喊他的小名,他的學名逐漸被人忘卻,隻有在學校老師的口中才偶爾出現他的學名。

每到吃飯的時候,鳳鳴村人經常聽到加官的奶奶直著嗓子喊:“加官啊,來家吃飯啊——”連著叫上三聲聽不到加官的回聲,第四聲就帶著哭腔了。每當聽到奶奶的叫喊,加官都回道:“嗯——”隻是這“嗯”聲音太小,在他旁邊的人不用心聽都聽不到,何況遠在幾百米之外的奶奶呢?

加官把於昭湘領到鳳鳴鎮唯一的酒館裏。

湊巧,崔家正在從熱氣騰騰的鍋裏往外撈豬下水,撲鼻的香氣直刺於昭湘的味覺器官,他的眼裏瞬間發出狼一樣的綠光。

“先來兩個豬蹄子。”加官命令店老板崔富貴道。

崔富貴當然認得這兩個孩子,論輩分他應當叫於昭湘表叔。他利落地用鉤子從肉鍋裏撈上兩個豬蹄子——一個前蹄,一個後蹄——用一個特大號的青花盤子托著恭恭敬敬地放到他們兩個人的麵前。

不等豬蹄涼透,於昭湘拿起後蹄加官拿起前蹄開始啃起來,不到一袋煙的功夫,足有兩斤重的後蹄被於昭湘啃得幹幹淨淨,而加官還沒有啃完一半!

“再來一個。”於昭湘對店老板崔富貴說。

目瞪口呆的崔富貴趕緊又拿過一個豬後蹄放到托盤上,於昭湘二話不說拿起來就啃,這一次豬蹄子不像第一個那樣燙嘴,所以吃起來就更快了。不一會兒,於昭湘的麵前就堆滿了骨頭。

“再來一個。”於昭湘意猶未盡。

“表叔哎,不能再吃了,撐壞了胃我怎麼和廣源爺交待啊!”崔富貴吃驚地看著於昭湘,陪著笑說。

於昭湘正吃得上癮,哪裏肯罷休,他陰沉著臉道:“少說廢話,開店就不能怕大肚子漢。”

崔富貴沒有辦法隻好又把僅剩的那個豬前蹄拿過來讓於昭湘吃了。於昭湘吃完第三個蹄子的時候,加官才勉勉強強地啃完那個豬前蹄。

加官今天隻帶了二十個銅板,原打算隻吃兩個豬蹄子,沒有想到碰上於昭湘這麼個大肚漢,他一個人就吃了三個,錢當然不夠了。加官摸出二十個銅板,對崔富貴道:“先給你這些錢,不夠的話記在賬上,我奶奶會來還的。”

“吃飯可以先不拿錢嗎?”走在路上,於昭湘問加官。

“當然可以,先記著帳,等有錢了再給他。我就經常記賬。”加官不無得意地說。

十年久旱逢甘霖!加官的話對於昭湘來說無疑是醍醐灌頂。

“加官哎,來家吃飯啊——”街上又響起了李氏老太太那顫微微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