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評級機構內訌
金融
作者:沈旭文
從金融危機爆發至今,哈羅德·特裏·麥格勞三世((Harold “Terry” McGraw III),這位標準普爾母公司的掌門人一直試圖向公眾證明,包括標準普爾在內的三大國際評級機構,正成為利益相關方施壓下的受害者,但它們並未因此放棄“客觀公正”的評級原則。對此,其他兩家評級機構最近用實際行動,支持了麥格勞三世的觀點:他們調降了標準普爾母公司的信用評級,卻似乎並未太多顧及整個評級行業的顏麵。
2月18日,與標準普爾均出身美國的評級機構穆迪將標準普爾母公司的信用評級連降兩級,由A3降至Baa2;十天前,總部位於歐洲的惠譽也將標準普爾的母公司的評級,由A-降至BBB+。
這場三大評級機構罕見內訌的導火索,則是美國司法部對標準普爾發起的訴訟。
美國司法部認為,2004年9月至2007年10月期間,在對價值逾2.8萬億美元的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和約1.2萬億美元的債權抵押證券(CDO)進行評級時,為從發行這些證券的投行處獲得更多業務,標準普爾抬高了這些證券的評級,並低估了它們的風險,從而構成“欺詐”。司法部為此向其索賠50億美元。這一數額相當於標準普爾母公司麥格勞-希爾過去7年的利潤。
穆迪與惠譽正是著眼於該訴訟對標普及其母公司未來盈利可能造成的影響,而對同行痛下殺手。值得一提的是,在遭遇訴訟後,標準普爾並未“一人做事一人當”,反而大呼自己遭遇不公正對待,因為司法部所提到的所有債權抵押證券(CDO)“也獲得了另一家評級機構給出的同樣高評級”。
不過正如一位國內評級機構人士所言,穆迪和惠譽的做法可算是“沒過河就拆橋”,因為它們同樣麵臨著巨大的訴訟風險。
“此次穆迪惠譽給標普母公司降級,不應被視為簡單的同行拆台或單純的業務行為。一旦穆迪和惠譽也卷入訴訟,那麼標普也會給他們降級。而當公眾和金融機構發現,三大國際評級機構自己的信用狀況都令人堪憂,他們做出的評級結果又憑什麼有公信力?”這位人士指,“這可能會引發行業性的危機。”
分道之始
對於美國司法部的指控,標準普爾在矢口否認的同時,也極力暗示這一訴訟帶有強烈的政治色彩—美國司法部獨獨拿標準普爾開刀是為了“公報私仇”。
2012年8月5日晚間,標準普爾宣布將美國長期主權信用評級由最高的“AAA”降至“AA+”,評級展望負麵,理由是,美國聯邦政府與國會達成的債務上限協議,不足以穩定聯邦政府的中期債務狀況。這也是美國自1917年以來首次被下調長期主權信用評級。
然而在此消息引發市場嘩然之際,穆迪和惠譽則相繼表示將繼續維持對美國長期主權信用的“AAA”評級。惠譽甚至在2012年10月底再次對外澄清:“如果沒有重大不利因素的衝擊,惠譽不大可能在2013年年底之前對美國主權評級的負麵展望做出決定。”
“三家的分歧主要在於,標準普爾認為從長期趨勢來看,美國聯邦政府削減財政赤字的努力極有可能是徒勞的,美國政府債務在GDP中占比上升的趨勢難以扭轉。但穆迪認為,奧巴馬政府提高政府債務上限之類的舉動,已經邁出了實質性財政改革的第一步,隻要這種改革得以繼續,美國財政狀況就不會出現明顯惡化。”一位曾在穆迪供職多年的業內人士指,“惠譽則和穆迪持有類似看法。在這個事情上,標準普爾確實激進一些。”
但也有不少市場人士認為,標準普爾與穆迪惠譽的分歧,或許根本不在於業務層麵評級方法的差異。“如果從那時一直看到現在,就可以發現,標準普爾的問題在於持續迎合市場恐慌情緒,甚至在這條路上一意孤行。”前述國內評級機構人士表示,“在金融危機爆發之初,三大評級機構動輒下調部分國家的主權信用評級,這種輕率做法人為加劇了國際金融市場的動蕩,不僅招致歐洲多國以及歐盟的強烈質疑,也遭到不少機構和專業人士的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