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處理這件事情的警官姓張,劉十三聽別人叫他老張,老張肥頭大耳的,一看就是那種能管事還能撈的人。
老張跟劉十三說,這件事情了已經清楚了,必須給對方賠付三千塊錢的醫療費,不然就得行政拘留七天,而且三千塊還得出。
劉十三一聽就急了,我操!三間大瓦房連工帶料也就三千塊錢,這他媽是搶錢了。
老張一聽劉十三嘴裏嘟囔,雖然沒聽清楚,反正不是什麼好話,直接把劉十三推出門,然後塞進警車的後麵。
劉十三個子高,蹲在裏麵,必須得蜷著,劉十三幹脆給來了個坐的,直接坐在了車廂裏,劉十三聽老張給司機說去縣上。
媽的有必要搞這麼大排場麼,老子連相才十五啊!劉十三知道這個老張是想整自己,無冤無仇的,肯定是收了錢了。
唐小龍還在唐亞妮那裏,那就是被自己踢傷的這家人,也隻能是這家人跟派出所打過招呼,甚至遞過紅包了。
劉十三第一次進派出所,第一次進公安局,第一次進看守所,看到看守所牆上拿著槍的武警,劉十三心裏就直突突。
這個看守所應該修建於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那個年代特有的青磚,在劉十三的印象裏,已經很少見了。
看守所在縣公安局大院的後院裏,跟前院有兩道鐵門,後麵是由武警把守的,跟警察隸屬兩個係統,互不幹涉。
過了兩道鐵門後,劉十三覺得這個青磚建築,這就是一個小城堡,隻有一個小門可以出入。
進入小門後,是一個過道,在這裏老張將劉十三交給了另一個警察,這個警察嘀咕著,老張怎麼這麼小一個。
老吳,老劉家的孩子被這小子踢的不輕,還在醫院裏了,先放在這裏方便調查,七天後我來取。
被老張叫做老吳的警察,歎了一口氣,在一大把鑰匙裏挑了半天,然後將劉十三帶到了一個單人的牢房裏。
老吳囑咐劉十三,每天早上和下午防風的時候,最好離別人遠一點,吃飯的時候,盡量讓別人先吃,最後再自己吃。
這是一間隻有五個平方的小牢房,劉十三在門上小窗口探頭看,隻能看見一堵牆,再什麼也看不見。
牆上僅有的窗戶隻有一尺見方,還有兩個非常粗的鋼筋釘在這有兩尺厚的牆裏,劉十三估計這牆,除非用大量炸藥或者坦克撞才能搞開。
靠牆是用水泥砌的一個單人炕,床尾有一堵矮牆,然後另一邊就是一個便池,矮牆上放著一套洗漱用具。
劉十三拿過來看了看,這明顯是人用過的,毛巾也很髒,被褥可能也是好久沒有曬過的。
這鬼地方,正在劉十三鬱悶的時候,老吳打開了劉十三牢房的門,老吳抱著一床被子,還有洗漱用具。
老吳告訴劉十三,監獄用品,是需要犯人自掏腰包的,這些了是老吳自己掏腰包,買給劉十三買的,以後有錢了還記得就還給他就是了。
老吳收走了舊的被褥和洗漱用具,劉十三一連說了好多謝謝,說真的劉十三身上還真沒錢,天下烏鴉也不見得一般黑啊!
總的說來,劉十三覺得這環境還不錯,鋪好被褥,倒頭就睡,既來之則安之,有什麼事,等天塌下來再說。
劉十三被警察帶走,並且被送到了縣上,讓唐亞妮特別吃驚,在宿舍裏唐亞妮對唐小龍進行了盤問,然後趕緊打發唐小龍走人。
兩千年的時候,手機還沒有普及,唐亞妮找出了自己的電話本,在學校門口的公用電話亭,給她的同學們打電話。
電話打了一圈,在縣上的沒有一個能幫上忙的,唐亞妮給她老爸打電話,將事說了一邊,這些事都是唐小龍搞出來的。
如果出了大事,唐小龍也跑不了,唐亞妮確實沒有誇張,上過大學的人,對於法律多少都懂一些,唐小龍是整個事件的發起人。
劉十三家裏也熱鬧了,雖然劉十三一向愛打架,愛鬧騰,但是一直是一個知道輕重的孩子。
劉十三老爸和老媽為了省錢,直接從村子翻溝去縣上,去縣上為了省錢,不搭車的情況下,翻溝走捷徑是最快的。
從村上到縣上,走捷徑也有七十多華裏,需要走四個多小時,而從鎮上到縣上,乘車隻需要兩塊錢一位。
劉十三老爸老媽在公安局就被擋在了門口,公安局的警察們死活不讓進,也不說有劉十三這麼一個人被關在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