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麗輕聲說:“遲樹,回去吧。”遲樹也沒多問,直接送了古麗回家。
第一次,古麗請他上去坐坐。
古麗一個人住,但冰箱裏卻塞滿各種食材。她做了蝦米紫菜湯、胡蘿卜雞蛋烙餅、榨菜肉絲、宮保雞丁。遲樹笑說:“準備這麼多食材,就像要宴請客人一樣。”
古麗也笑:“是啊,一直在等某個人光臨。但是我知道,他永遠不會光臨。”
“你是說你的男朋友嗎?”遲樹問。
古麗搖頭:“以前是,但現在是我犯賤。”親口說出犯賤這個詞,她心口麻麻地痛。
窗戶開著,遲樹忽然向窗外一指,古麗看到了彩虹。
那是她在這個陌生城市第一次看到彩虹。她很激動,打開了從家鄉帶來的大麥酒,他們喝了點兒酒。遲樹有些微醺地說:“下班後,有人等,有熱氣騰騰的飯菜,這是我最向往的生活。”
古麗聞言一笑:“做好飯菜,等一個人回來,這是我最向往的生活。”
遲樹舉杯,將杯中酒一飲而盡:“古麗,我們在一起吧,我們結婚吧!”
“你喝醉了。”古麗沒正麵回答他,默默地將杯中酒一飲而盡。
隻覺心寒
隆冬,黃昏,天氣漸冷。
花店來了一男一女,女人打扮精致、氣質驕矜,肚子微微隆起。她說:“我要砸了你的店,撕了你的衣服示眾!你這個可恥的小三兒!”
女人一聲令下,男人便上來撕扯古麗的衣服,她的棉衣被拽下來,豹紋裙也被扯掉半邊。她憤怒地反抗。掙紮中,她撞倒了女人,女人撞在花盆上,花盆破了,女人的額角也破了。
圍觀的群眾報了警。半個小時後,古麗狼狽地站在了遲樹的麵前。
他才知道她的全名,夏曼古麗。
女人指責古麗,說古麗長期破壞她的婚姻,說自己隻想和古麗好好談談,她卻推她、打她,還踢她的肚子!麵對遲樹,古麗心裏很羞赧,她無奈地為自己辯解。
最後,警方調解,古麗屬自衛反擊,不承擔責任。雙方各回各家。
當天晚上,古麗收到吳厚非的信息:“你怎麼能踢她的肚子!那是我的孩子,你真惡毒!”古麗隻覺心寒。
遲樹送古麗回花店,他幫她收拾狼藉,她坐在花盆間講自己的故事。
她生長在鄉下,3歲時,父親返城便再沒回來。舅舅們幫著母親將她養大。她17歲從技校畢業,舅舅們強迫她嫁人,對方是一位中年財主。母親幫她在星夜出逃。她穿過莊稼地,搭上貨車,進城找到了父親,可他不能收留她。
此後,她洗過碗,擦過鞋,賣過花,被人打過罵過、羞辱過。直到20歲那年,她遇到吳厚非。
吳厚非當時是大學生,他教她漢語,幫她租房子,找關係幫她報名考導遊,希望能改變她的命運。後來,她真的考上了導遊,日子也一點一點好了起來。
她視他為貴人,愛他感激他,可他後來還是娶了別的女人。
對此,吳厚非的解釋是:愛是一回事,結婚是另一回事。但她卻認為,愛是婚姻的靈魂。
可她最終因為舍不得放手,變成了一個犯賤的小三。她學花藝設計,到這陌生城市開店。她試圖忘記他,但她又很難做到。她說:“古蘭經說,一個人受某些苦,一定是為了某些值得的東西。我原來以為他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