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楓小鎮,罔索山脈外圍唯一的城鎮,這座小鎮似乎是伴隨著山脈的出現而出現的,山脈裏的靈獸從不攻擊紅楓小鎮的人,所以紅楓小鎮成為了探險者們的休息地。紅楓小鎮常年不落葉的楓樹也成為了當地的一大奇觀。
這條街在小鎮也還算繁華,是有名的小吃街,而在今天,小吃街的商家為了吸引顧客,合夥舉辦了一個食王比賽,簡單來說就是誰吃的多,誰就獲勝的比賽。
在比賽席上,坐著五位參賽者,四位都是五大三粗的漢子,隻有一位讓人覺得有些不可思議,他是一個十歲左右的小男孩,麵容精致,雌雄莫辨,說是男孩隻是因為他的穿著。一雙淡綠色的眸子靈動可愛,微挑的眼角又有幾分狡黠,嘴唇有些些的殷紅,身穿白色錦服,腰間掛著一塊玉佩,銀冠翠簪,束起一頭長發,左耳上有赤金色的火焰耳飾,抱住了大半耳廓,下麵綴著一個一寸長短的細長方體的血石,右手食指上戴著一個鏤空玉石的寬指環上滿嵌著一顆菱形藍寶石,整個人貴氣又不世俗,完全和這裏的氣氛不搭嘎。
片刻後,司儀流汗宣布:“本次食王比賽,楚惑勝。”
“耶,贏了。”男孩高興的喊道,完全沒有顧及到觀眾的驚愕之情。“快把楓葉給我,我要去罔索山脈找人。”
男孩在接過司儀手中的楓葉後,一溜煙向山脈方向跑去,這楓葉是小鎮上的特產,生長過五千年,帶著它進入罔索山脈,靈獸不會主動攻擊人。
罔索山脈,好久不見。楚惑微微揚起了一個笑。
“吼!”
“哞!”
兩聲巨大的吼叫突然炸響,坐在樹杈上的楚惑突然繃緊了身體,緊張的看著下方兩獸爭鬥,心裏默默為迷霧虎加油。因為迷霧虎戰勝狂風牛他就有牛肉吃了。但迷霧虎即將臨盆,不然狂風牛不會選這個時候來攻擊它。雖然迷霧虎有強橫的攻擊力,可狂風牛皮糙肉厚,鹿死誰手還未可知。
下方的戰場中,狂風牛晃了晃它頭頂的巨大尖角,向迷霧虎衝去。迷霧虎知道不可與它拚蠻力,轉頭向一邊跑去,同時飛躍而上,打算躍到狂風牛的背上撕咬,這樣,戰鬥的主動權就能把握在它手上了。但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體型碩大的狂風牛竟然克服了前衝的慣性,硬生生的改變了攻擊方向。
而此時,迷霧虎已經處於半空中,無法做出及時的應對。巨角尖端閃爍著寒冷的光芒,直向迷霧虎的腹部刺去。迷霧虎大驚,那裏有它即將出世的孩子,它不容許有任何事物威脅到它孩子的生命!電光火石之間,迷霧虎已經做出了一個決定,因為它以它三階靈獸的感官感受到了一個有著楓的氣味的人類。即使這個人類救它孩子的機會隻有萬分之一,它也不能放棄。就在尖角即將刺穿迷霧虎腹部時,迷霧虎猛的下降,讓尖角刺入了它的胸膛。狂風牛露出殘忍的神情,眼中流出一絲快意,看這三階靈獸的王者,即將隕落在自己的角下。心中湧起一股暴虐的欲望,身體也就做出了反應,頭狠狠一甩,又在迷霧虎的身上劃出一道猙獰的血痕。
而那飛濺的鮮血,也飛出好遠,有一滴恰巧濺到了楚惑的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