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我國農村合作金融的發展之路(1 / 2)

論我國農村合作金融的發展之路

農村金融

作者:宋芳

【摘要】農村建設是我國社會建設中的重要核心,要實現“新農村”構建的預期目標,就必須要推動農村合作金融的健康發展,確保資金利用的有效性。本文借鑒了農信社曆年來的發展軌跡,論述了農村合作金融的未來發展之路。

【關鍵詞】合作金融 新農村 農信社 發展之路

合作金融在我國擁有長時間的發展基礎,尤其在農村,更對多年來農村的建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20世紀50年代,在計劃經濟環境下,農村信用合作社即是我國農村合作金融最早的模式。然而50年代的農村合作金融並不成熟,從機製方麵來看,重合作而輕發展,即由社員(農民)出錢組成資本金,社員用錢可向農信社貸款。而事實上當時的合作金融僅是一種形式,且是計劃經濟體製下的產物,農民並非自願,且官方操辦的性質也嚴重挫傷了農民的積極性。改革開放以後,隨著農村生產水平的大幅度提高,農信社也經曆了數次體製改革,然而截至今日,農信社也沒有實現其合作金融的職能。

基於上述背景,新時期的農村合作金融需擴大職能,發揮其應有的功效,才能成為促進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支柱。因此,分析合作金融的優勢,並探究其發展之路,是新形勢下我們的重要課題。

一、農村合作金融的適應性分析

據統計,當前我國的13億總人口中,約有56%是農村人口。與此同時,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城鄉經濟差距的進一步擴大,加強農村經濟建設是當前我國政府的主要課題,而7億農村人口則是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主力。資金是建設新農村的重要保障,然而資金利用的有效性與低效性卻決定了建設的進度與質量,麵對創業融資難的問題,人民銀行必須要為農村構建一個可融資的平台,而這就是農村的合作金融。

所謂農村合作金融,是指在農村按照合作製原則所組建起來的一種金融組織形式,其持股成員主要是來自鄉鎮、行政村的農民,或農村的小型企業。農村合作金融的形式不一,如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或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都隸屬農村合作金融的形式之一。農村合作金融的主要職責是為農民提供存款、貸款以及結算等金融業務。從我國的金融體製方麵來看,政策性金融發展在金融體係中起到了主要的引導作用,商業性金融是當代金融業的主流,而農村合作金融的根本目的是為彌補商業金融與政策性進入在農村金融服務上的空白,擔當著發展農村經濟的重要使命。

因此,農村合作金融在農村經濟發展中起到了導向與服務的雙重作用,其是為農村量身定製的一種金融服務機構,是適應農村區域經濟與農業發展的重要金融體係。

二、農村合作金融的發展之路探究

從農村信用合作社或農村資金互助社等農村金融機構看農村合作金融的發展之路,筆者認為其路徑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一)建立農村資本投入的協調機製

資本投入是實現農村區域經濟增長永恒的主題,經濟增長的差異就是資本投入的差異。因此,要確保農村合作金融的實用價值以及體係的完善,首要前提是建立農村資本投入的協調機製。

第一,要建立起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功能互補、協調發展的金融資源配置體係。所謂間接融資,是指農民將閑置貨幣資金通過存款或購買農村金融機構的有價證券,以實現合作金融的過程;直接融資是指農村金融機構通過製定優惠政策轉化農村通過借款而進行融資的傳統方式,引導農民在創業過程中向金融機構貸款而獲得資金,從而形成農民與金融機構之間的互助,實現協調發展。金融資源配置農村金融機構的主要職責,要實現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之間的互補,需要配合相關的由當地政府或國家出台的政策,通過引導,實現雙方互補,從而帶動農村經濟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