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拿碗筷吧。”我指揮他:“順便把空心菜擇一下。”
“得令!”他答應一聲,把書包往餐廳一扔,聽話地擇菜去了,一米八五多的個子,往廚房一蹲,我連轉身都難。
他從小就喜歡纏著我,小尾巴一樣,就算我對他不理不睬,拿他當隱形人,他也屁顛屁顛跟在我後麵,我爸去世早,我大他整整十三歲,他可能在我身上找父親的影子。
以前我讀初中的時候,他還隻是一個奶娃娃,白白胖胖,肉團子一樣,整天流著口水,纏著我抱他,我不喜歡他,就好像我媽不喜歡我一樣,我媽越是疼他,我越不待見他,嫌他煩,嫌他黏人,嫌他流口水。以前爸還在的時候,還平衡一點,後來爸去世了,我又出去工作,在這個家裏完全成了外人。
他卻仍然喜歡纏著我,我回一趟家,他就圍著我打轉,問東問西,他初中的時候眉目長開了,又遺傳了爸的聰明,全市統考都拿第一,儼然是偶像劇裏優質的美少年,又打籃球,朋友多,身邊的女孩子也多,仍然喜歡纏著我。那時候我正是最喜歡齊楚的時候,和他說了不少齊楚的事,他聽得不爽,對齊楚充滿敵意。上次在學校,有個女孩子說他長得像齊楚,他當時就沉下臉來,把女孩子都嚇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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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我跟你說,我現在有一米八六了,這個月三號量的,”他舉著雞腿,興高采烈:“學校籃球隊本來要讓我當隊長的,但是媽說會影響成績,要我不要去……”
“哦。”我低著頭扒飯。
“我們老師說我的成績可以上R大,但是我覺得B大更好,雖然是文科……”舉著雞腿的少年拿手在我麵前舞了舞,整張臉都皺了起來:“哥,你有沒有在聽我說?”
“在聽啊……”我回過神來:“籃球隊隊長挺好的,為什麼不去?”
“哥覺得我應該去嗎?”他眼睛亮晶晶地看著我。
“嗯。”
“好,那我回頭就跟媽說我要去籃球隊,哥,我們十月份有全國比賽,就在市裏,哥你要不要來看,上個月我去比賽的時候路過市裏,教練不準我下車……哥,哥?你在看什麼?”
我在看電視。
餐廳擺著的電視上,午後娛樂新聞的頭條,是一張模糊圖片,上麵是一個戴著墨鏡的黑色身影。
就算再模糊,我也認得這個身影,他身上的衣服,是半個月前,我在樂綜十七樓的服裝間裏,和Mickey為他敲定的五套日常便裝中的一套。
三個小時前,我才在悅來居的走廊裏和穿著這套衣服的他告別。
而現在,他就出現在娛樂新聞的頭條,旁邊配上鮮紅大字:
今日頭條:小天王齊楚機場毆打記者,究竟是誰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