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一物換一物(1 / 2)

如果事情的結果是單向的,那我願意一物換一物,用我的幸福,換取你的快樂。

我叫趙晴,來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家庭。哦不,還不普通,因為我沒有母親。

我的母親在生下我之後,就跟著外麵的男人跑了,我的父親一手把我帶大,可本是那樣偉大的父親,卻染上了毒癮。但是沒關係,我知道我的父親是愛我的。

我躺在冰冷的醫院中,肅靜成為了我的心魔,安寧成為了我的地獄。我的耳邊一直回想著我的尖叫,黑暗之中一直深埋著我的苦楚。

我想輕生,我不想這樣苟活,世界給不了我公平,那我就去另一個世界尋找。可是我失敗了,因為我的父親一次次救起了我。

我看不見,但是我能感受到父親抱著我痛哭時,滴落在我身上的淚珠。巧的是,父親的眼淚和我一樣,絕望而又迷茫。

治療我的臉,需要一張能夠退換的新皮;而治療我的眼睛,則需要一雙完整的眼角膜。

事實上,我們並不能做到,因為我們無權無勢,無錢無人,更沒有哪個好心人願意幫助我們。

這個時候,我們明白,能改變我們命運的,隻能是我們自己。

我已經失去了行動能力,而我父親也消失了一段時間。我不見他已經有一個月了,當醫院能治療我的時候,那麼欣喜的消息卻沒能讓父親知道。

動手術後,我恢複了正常,雖然新皮和新臉我不大適應,但我還是覺得很幸運。待在醫院靜養的那段時間,我一直在為自己的醫藥費擔心,可醫生護士卻告訴我,醫藥費早由我父親支付過了。

我就知道,父親從未讓我失望,他一直都是最棒的,一直都是最偉大的。

一個月後,警察找了上來,他們告訴我,我的父親攤上了命案,罪名已經坐實,不就就會被槍決。

那一定是個誤會!我的父親,怎麼可能會是殺人凶手呢?

後來,我才知道。從醫院出來的父親偷偷賣了腎,他用賣腎的錢做救她的醫藥費。憋屈的他越想越難受,就在一次放學後,將錢欣兒綁架,拉進小樹林裏,挖了她的雙眼,活剝了她的皮。

一切都是錢欣兒咎由自取,所以殺了人的父親並不覺得內疚。他托人將這些“資源”和金錢送進醫院,來給我做手術。可手術是成功了,但我卻再也見不到我的父親了。

槍決那天,我並沒有去,因為我的父親不讓我去。他想在我的心目中留下一個好印象,他要在我的心中永遠成為一個英雄。

事情結束了,可沒有人知道我的重生是如何做到的。當然,我不會告訴她們,我的眼睛裏裝著的是錢欣兒的目光,我頂著的皮膚是錢欣兒的麵容。我留級了,所以沒人再會認識我,一切重新開始,我還會是以前的那個趙晴。

但後來,事情越來越不對勁了,黑夜中的我,總感覺有人在掐著我的脖子,我的眼球不斷往外凸起,就像被人扣出來的一樣。我每天早上起來,都會摁一摁我的眼珠子,因為我害怕我一個不小心,它就會從我的眼眶中掉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