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深化經濟體製改革之——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可能性及發展對策的分析
經濟研究
作者:馮宗宇 郭麗麗
【摘要】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是提高農民收入的前提條件,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物質基礎,是提高我國綜合實力的必由之路。農村地區的發展的主要製約因素就是集體經濟發展的滯後。要想實現農村集體經濟的“二次飛躍”,必須對農村集體經濟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因此本文在分析了我國農村集體發展的可能性的基礎上,提出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建議及對策。
【關鍵詞】農村改革 農村集體經濟 發展對策
一、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現狀
1.村集體收入差距較大,占經濟總量比重小。總體上看,村集體經濟實力相差懸殊,多數村莊的集體經濟收入微薄,收入低於5萬元的村莊占到近一半,低於10萬元的占到近60%,高於50萬元的占22.6%,高於100萬的占16%。大多數農村集體經濟為空殼子,擁有農村集體經濟的村很少,即使是在擁有農村集體經濟的村子,其集體經濟也是規模不大、效益不佳,在整個經濟總量中所占比重很小。
2.農村集體經濟發揮的作用越來越有限。農村集體經濟與農村基層組織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一定程度上農村基層組織就是農村集體經濟的管理組織。目前,由於農村集體經濟的“空缺”,農村基層組織很難擁有“富裕”的資金來為村民辦些諸如修建村道、整治河道、修建文化書屋、修建體育設施等實事,也無力發展諸如免費教育、醫療、保險和各種救濟等多項公益和福利事業,也無力從根本上消除由貧富差距拉大而潛伏著的不穩定因素,不能確保農村的社會穩定和共同富裕的實現。
3.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麵臨困境。目前,農村集體發展滯後麵臨困境主要表現為:一是農村集體經濟生產發展的基本生產要素嚴重匱乏,農村集體經濟做不強、做不大;二是基層各級政府重視不夠,在政策和金融等方麵缺乏有效的扶持,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缺乏持續性;三是農村集體經濟競爭力不強,人才匱乏,管理、設備、技術嚴重落後。
二、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現實可能性分析
1.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組織基礎依然存在。在土地集體所有製基礎上,一些農村在行政村(原生產大隊)或自然村(原生產隊)的社區範圍內,成立了村級集體經濟組織。中國目前存在200多萬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也有一些農村沒有成立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與村黨支部實際上履行著部分集體經濟組織的職能。農業集體化的製度成果,絕不是農村改革和發展的羈絆,而是今後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壯大集體經濟實力的組織基礎。農村的改革和發展,不是要改革掉這些集體經濟組織,而是通過改革使其不斷發展壯大。隻有這樣,農村改革和發展才能向著鄧小平所講的高水平的集體化方向不斷前進。
2.工業化發展為發展農村集體經濟提供了物質基礎。工業化的不斷發展,不僅為我國農業現代化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物質準備,而且為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奠定了物質基礎。第一,工業化帶動了城鎮化進程,轉移了大量農村人口到城鎮就業,農業剩餘勞動力的減少為農業的適度規模經營創造了條件;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既可以是通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促成的土地承包大戶來實現,也可以通過土地承包經營向集體經濟組織集中來實現。第二,工業化促進了農業機械化,機械化水平的提高為實現農業集約化、集體化創造了基本物質條件。第三,工業化為農業改革和發展提供了必要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