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論農民工文化權益保障機製的完善
理論研究
作者:何序哲
【摘要】維護農民工的文化權益是貫徹落實文化強國戰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城市化進程中有效緩解“民工荒”的客觀需要。當前,我國農民工文化權益保障還相對薄弱,切實維護農民工文化權益,已成為社會關注的一個重要課題。
【關鍵詞】農民工 文化權益 保障 完善
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指出,“盡快把農民工納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務體係”,文化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聯合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至“2015年,形成相對完善的農民工文化工作機製,建立相對穩定的農民工文化經費保障機製,將農民工文化服務切實納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因此,加強農民工納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問題的研究,是貫徹落實文化強國戰略大力推進城市化進程的必然選擇。
一、農民工的文化權益的基本狀況
(一)文化生活的貧乏。農民工的勞動強度普遍較大,工作時間長,休假休息日較少,務工收入偏低。由於務工地的排外和歧視,政府和企業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務有限,再加上自身的自卑,交際圈狹窄,融入務工地居民的生活圈十分困難,其娛樂休閑方式顯得十分單一。農民工文化生活的匱乏不利於增強農民工對務工地的歸屬感和認同感,也容易導致社會不良的精神文化現象、產品和服務的滋生。
(二)培訓權益的缺失。我國農民工的總體素質不高,文化程度偏低,專業技能較弱,適應的崗位狹窄,大多數從事髒、苦、累、險、毒的體力勞動和相對簡單的低層次腦力勞動。全國總工會的一項調查顯示,農民工的平均年齡23歲左右,初次外出務工歲數基本為剛畢業年齡。這意味著培訓不僅對於企業的轉型升級意義重大,而且對於農民工個人的發展尤為重要。但是農民工的培訓權益缺乏有效的保障。
(三)子女在務工地受教育權益的缺失。長期以來農民工子女在務工地上學難、上學貴等問題一直未得到很好地解決。盡管教育部門也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要求保障農民工子女在務工地順利入學,但由於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教育資源和教育經費有限,一些地方仍然以戶籍為借口做出限製,這些都使得農民工子女未能充分享受務工地均等的優質教育資源。除義務教育外,農民工子女在務工地接受高中教育的難度更大。
二、保障農民工文化權益的重大意義
(一)加強農民工文化工作,是落實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保障農民工文化權益的重要舉措。農民工大多集中在製造、建築、傳統服務業等領域,承擔著最苦、最累的工作。由於受到自身經濟、時間、居住等各方麵條件的限製,基本文化權益實現的程度還有較大欠缺。因此,十七屆六中全會的《決定》要求盡快把農民工納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務體係,讓他們和所在地居民一樣,享受到普惠、均等、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務。
(二)加強農民工文化工作,是統籌城鄉文化發展,促進城鄉文化一體化的重要內容。加強農民工文化工作,加大麵向農民工的文化投入、設施建設、人才培養、文化資源供給等方麵的力度,增加農民工文化服務網點和文化服務總量,強化城市對農村的輻射帶動作用,激發農民工群體的文化創造活力和文化傳播活力,將會有力地促進城鄉文化統籌發展,促進城鄉文化一體化,從而形成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