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氣得不行的麗姐,我都有些蛋疼。
難不成,我做了一件錯事?
我其實是希望麗姐能理解蘇姐,所以才將這事給說出來的。但要是麗姐執意要帶隊去抓蘇姐的話,那事情可就大條了。我不清楚判決標準,但蘇姐肯定是要坐好幾年的牢的。
想到此,我忙道:“曼麗,你別激動,你先聽我說完。”
“你說。”
見麗姐稍微冷靜下來後,我道:“蘇姐販賣文物的原因很簡單,就是為了讓那些孩子有學可以上,有書可以讀。而且她販賣文物也是有原則的,就是絕對不會和外國人做交易,而且也不販賣過於珍貴的文物。還有一點,就是當她沒有活時,沈悅蘭會假裝安排有賣家和買家,以便將自己的錢通過這樣的方式轉交給蘇姐。蘇姐這個人很要強,要是沈悅蘭直接拿錢給蘇姐的話,蘇姐是絕對不可能會要的,所以沈悅蘭隻能以這樣的方式間接資助貧困學生了。”
“我不管這些,反正蘇妍犯法就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
見麗姐又顯得很激動,我便問道:“你是準備讓幾十個貧困兒童輟學嗎?”
“什麼?”
“如果你把蘇姐給抓了,那誰去資助那些貧困兒童?”
“國家政策會幫到他們了。”
“你真天真,”我道,“按照你的邏輯,國家政策會幫到他們的話,那那些慈善機構是幹嘛的?反正都有政策了,那慈善機構存在豈不是沒有任何意義了嗎?曼麗,我告訴你吧,國家政策一直在向扶貧這方麵傾斜,但貧困山區依舊很多,貧困兒童的數量也沒有減少過。所以假如你將希望寄托於所謂的政策上,那隻能說明你非常的愚昧無知了。也就是說,蘇姐她這舉動是在幫幾十個人乃至他們的後代,所以是功德無量的行為。而如果你把她給抓了,那你就是活生生把那些人以及他們的後代都給坑了。在我看來,如果某個人是在做好事,就算與法律相抵觸,那又如何?我知道法不容情的道理,但在事情沒有曝光之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又怎麼樣?反正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你確實應該抓蘇姐。但從人性的角度來說,你如果把蘇姐給抓了,那就等於你親手葬送了非常多的未來。”
在我說的時候,麗姐的眉頭已經皺得非常緊。
而當我說完以後,麗姐的眉頭皺得更緊。
很顯然,麗姐正在考慮我所說的話。
我是希望麗姐能理解並認同蘇姐,進而為將蘇姐也帶回去過年一事做鋪墊,所以我才會說出這些話來。
五分鍾後,歎了一口氣的麗姐道:“權衡利弊的話,蘇蘇做的是對的。”
見麗姐已經認同了蘇姐的做法,我欣喜道:“曼麗!謝謝你!”
“謝我幹什麼?”
“謝謝你能理解她!”
“主要是和你認識以後,我的很多想法都被你給改變了,”麗姐道,“假如是以前,我絕對不會容許這樣的事發生。可和你相處久了,我發覺人真的應該要學會變通才行。假如學不會變通的話,那隻會被這個世界淘汰。反正對於蘇蘇販賣文物一事啊,我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