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與金融
作者:張保華
【摘要】本文主要探討了科研院所轉製過程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的對策。
【關鍵詞】轉製科研院所 財務管理
一、轉製科研院所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科研院所轉製已經十年多了。這些科研院所在市場經濟的海洋中,不斷尋找與市場經濟的結合點,發揚技術優勢,引進先進企業管理經驗,生存能力和創新能力得到提高。但是,眾所周知,科研院所由於其自身的曆史原因,在很多方麵與現代企業製度有較大的差距。
1.管理觀念陳舊、偏頗,不重視財務工作
科研院所受計劃經濟影響比較深。十年前,這些科研院所雖然在體製上進行了轉型(由科研單位變企業),但是,人們的觀念、運行機製還遠沒有跟上這種身份的改變。對財務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夠的認識。有一種觀點認為財務就是記記賬本,攏攏數,幹不了啥事!在這樣的單位財務機構沒地位,財務人員在單位的經營管理中沒有話語權。也有一種觀點認為財務是萬能油。單位若有臨時工作就推給財務,讓財務牽頭,把財務當成擋風牆。各種報表、預算管理、監事、內審工作、工商變動、股權變動、上市準備、科研項目審計、高薪技術企業認定審計、財產保險、稅務籌劃等,都是財務首當其衝。
2.財務人員隊伍整體素質偏低
財會人員業務水平與實際要求存在差距。這個現象的形成與科研院所過去資金來源大部分依靠國家撥款,生存沒壓力,管控目標不高有關。認為財務隻是報報銷、算算賬而已。因此,導致財會人員準入門檻低。財務人員有的是本單位以工帶幹人員,改行做會計;有的是關係單位調入人員,學曆低,半路出家。這些人進到財務機構後,會計專業知識靠“師傅”的傳幫帶和在職培訓獲得。掌握的會計專業知識不係統、不全麵。自我學習能力和提升能力差,大多數不適應當今變動頻繁的財務變革形勢。
3.財務管理基礎薄弱
(1)有些轉製院所沒有建立嚴格的資金授權批準製度,審批權限、審批程序、審批人員責任更是沒有明確規定。因此,財務處理標準經常變動,財務處理程序也難於規範化。(2)支出憑院長“一支筆”,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難以監督和控製。(3)有些轉製院所存在不相容的崗位不分離情況。由於轉製院所內部管理仍然采取承包責任製形式和不斷壓縮管理人員,不可避免造成權力集中、職務重疊、不相容的崗位不分離現象。使財務管理不能到位,產生管理漏洞。貪汙、舞弊、腐敗有了可乘之機。(4)原材料、設備等采購缺乏預算管理。采購隨意性大,采購程序不明確,大宗物資、大型設備的購進沒有經過集體審批,采購價格管理委員會製度形同虛設,物資購進後沒有嚴格的驗收製度,嚴重威脅單位的財產安全。(5)固定資產存在著賬有實無、賬無實有情況。同時,固定資產的使用、調撥沒有相應手續,固定資產的處置隨意性大;(6)成本管理缺乏有效的約束機製。各種消耗沒有定額、成本、費用沒有標準。
二、加強轉製科研院所財務管理的對策
筆者認為,當前加強轉製科研院所財務管理工作應從以下幾方麵抓起:
1.主要領導應高度重視財務管理工作
轉製科研院所現在實行的是院所長負責製。因此院所的財務管理水平有賴於院所長的關懷和支持。單位領導,特別是一把手,要全方位支持財務管理工作。要把加強財務管理放到重要位置,當作中心環節來抓。樹立總會計師和財務部門的權威,為財務人員開展財務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促進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財務管理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管理工作,它像一麵鏡子,其水平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反映著一個單位整體管理水平高低。經驗證明,抓好了財務管理,就抓住了科研院所管理的牛鼻子。
2.轉製科研院所應設置總會計師崗位
實行院長領導下的財務工作總會計師負責製。讓會計人員進入轉製科研院所決策層,增加會計人員在決策層中的話語權。目前,轉製科研院所財務負責人大多由院長直接兼任。由於院長大多是技術人員出身,他的精力主要在單位的科研創新和經營業務拓展上,組織、開展財務管理工作有局限性。另外,轉製科研院所雖然身份性質已變成企業,但是,它和真正的企業有很大不同。轉製科研院所主攻科技創新,應用開發。核算對象有課題項目、期刊雜誌項目、技術轉讓合同項目、設計合同項目、工程合同項目、以及“多品種、小規模”的產品項目、自營出口業務和外購外銷業務。涉及領域廣,核算項目眾多。轉製科研院所客觀上需要有財務管理經驗豐富,專業知識嫻熟的專家管理財務工作。設置總會計師崗位,調動總會計師積極性。總會計師有職業的優勢。他們是會計人員中的精英。他們懂管理、精核算、信息靈、原則性強、通曉財會、稅務、金融等方麵的法律法規、熟悉本單位的各個業務環節和財務狀況、考慮問題全麵。設置總會計師崗位,發揮總會計師在收支中監督控製作用;設置總會計師崗位,發揮總會計師對財務工作的組織領導作用;設置總會計師崗位,發揮總會計師在經營決策中的參謀助手作用。發揮總會計師的作用,是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的根本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