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一八章,拚命掙紮(1 / 2)

和葉娜分手後,姚哲一回到單身宿舍便立刻掏出葉娜寫的料,一字一句地看起來,隨著一頁頁材料紙的翻過,他像整個人被扔進了滾開的油鍋裏,一種撕心裂的痛,讓他無法自持,身體劇烈顫抖起來。他不敢相信這就是事實,一個共產黨的高級幹部怎麼會跟一個惡棍一樣,做出這等喪盡天良的事情。葉娜真可憐,她那麼信任章子健,可最後卻成了他利益天平上的砝碼,像隻無助的羔羊,被殘酷地推進虎口,蒙受了這麼大的屈辱,摧殘。

他將材料反複看了幾遍,沒改動一個字,放進包裏。他想明天就將材料全複印出來,然後去找餘茂才,將材料交給他。餘茂才不是要證據嗎?當事人的揭發難道不能作為證據?他想看看餘茂才還有什麼話說。

上午,在餘副市長辦公室裏,餘茂才接過姚哲遞給他的材料,煞有其事地看過幾頁後問:“為什麼要將這些材料給我看?你可以直接交到紀檢部門去啊,交給公安局也行。”

“您是我的老領導,現在又分管黨耀祖那塊的工作,我想先聽聽您的意見,這份材料可以算作證據嗎?還需要補充什麼?”姚哲問。

“那好,你既然想聽聽我的意見,那我就直說了。材料我大概看了幾頁,情況都知道了,可這不屬於我的工作範疇,況且我也無法確認材料中說的就是事實,得由專業部門調查清楚後再做結論。比如紀委、公安、檢察院,隻有他們有這個權利。我問你,葉娜和你是什麼關係啊,朋友?戀人?還是素不相識?”餘茂才問。

“朋友也好,戀人也罷,這和舉報材料有什麼關係?”姚哲問。

“當然有關係,你不是在替一個陌生人主持正義,而是你的女朋友,葉娜是你目前的女朋友對吧。當事人材料上說的很清楚,這是兩年前發生的事情,那麼事情剛發生的時候她幹嘛去了?遭受不法侵害為什麼不在第一時間報案?幹嘛過了兩年才提起?她受到來自黨耀祖的威脅嗎?材料中沒寫。據說前不久她還和黨耀祖在一個桌子上吃過飯,哪有受害人和罪犯同桌吃飯卻不做反應道理。當然了,舉報是你們的權力,可這材料上寫的也隻算著她的一麵之詞,黨耀祖的dna呢?她拿的出來嗎?”餘茂才問。

“您的意思是舉報材料不能成立了?”姚哲問。

“成立不成立不是你我說了能算的,去哪告都要拿出證據,司法部門隻認證據,根據證據定性,根據證據作有罪或無罪的判斷。小姚呀,你有正義感是好事,可正義感不代表憑感情用事,退一萬步說,即使這事發生過,你對事情的真相又了解多少?不都是聽那女孩說嗎?她說的就是事實了?我看不一定,就這份材料本身也存在著許多值得推敲的地方。還有你上次讓我聽的那個錄音,章子鍵說葉娜是他女朋友,你想過沒有,有哪個男人願意拿自己女友去做交易的?如果真有這樣的事發生,那隻能說明當時章子健在和你現在的女友共同以色相敲詐黨耀祖,以達到他們的什麼目的。我是這麼在替你分析,即使我不這麼去看,別人也會這麼去想。所以我要勸你,這事還是要謹慎處理為好,不要再擴大影響,弄得滿城風雨了了。擴大影響隻能對你女朋友不利。”餘茂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