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薩克拉門托(1 / 2)

李迅歡在加州生活了十幾年(當然是前身),算得上是一個“老土著了”。“我隻知道薩克拉門托有個球隊叫做國王,國王隊在薩克拉門托….”呃,幸好沒有人請老李做導遊,不然的話會不會被老李帶到哪個七拐八繞的死胡同裏。然後上演一部幾個迷路寶寶尋找回家路的故事….

李迅歡漫不經心的走在城市的道路上。為什麼是走呢,到薩克拉門托的時候。自己也算是一位高順位的潛力新人,而且是將統治整個nba的男人,某個臉皮很薄的人是這麼想的,打車去的話被司機認出來多不好,偶要低調。老李不會承認自己是想到大街上溜達一圈,恨不得在自己全身上下給自己貼上“偶是李迅歡”,然後看著自己狂熱粉絲圍著自己,獻上閃閃發亮的崇拜目光,最後自己雙手叉腰,仰天哈哈狂笑….

“我一點都不喜歡這座城市,明明都認識英俊與才華並存的我,卻都憋著內心燃燒的小火苗,虛偽的假裝不認識我……”老李一臉不敢相信的表情掛在有些陰鬱的臉龐上,看著來來往往經過自己身邊的路人。繞著城市最繁華的街道走了半天,鞋底都快磨穿了,竟然沒一個人注意到他,這個有點不科學啊。

想到前幾天的新聞,李迅歡就更加鬱悶了。原來是洛杉磯時報記者采訪威廉姆斯對於這次能成為榜眼有什麼看法,也不知道是不是威廉姆斯喝二鍋頭喝多了,還是看到采訪自己的是位美女記者,想要展現自己威武雄壯的男神氣質,從而獲得記者妹子的私人電話號碼。嘴裏就跑出了一條長長的火車,還不是綠皮那種,而是時速達到300km/h的高鐵,“嗖”的一下,就看不到影子了…….

“對於歐文能夠成為狀元,我認為那是因為他是一位運球大師,不過是那花哨華麗的運球技巧迷惑了別人的眼睛,到了nba裏,那裏可是崇尚力量以及衝撞的,隻有運動天才,肌肉**才有發揮的空間,真的,妹子你要相信我,咳咳,我就是這種可以很快適應這樣節奏的球員。”威廉姆斯看到美女記者果然眨著閃亮湛藍的眼眸,一副被你迷倒了的樣子,果斷決定再加把料。“至於歐文的水貨隊友,哦,請原諒我稱呼他為水貨,事實上他就是一隻隻會蹦躂的小猴子。遇上我的時候,我會讓他見識到nba的強度。”

說完還秀著自己的雙臂上的肱二頭肌,期待著小美女記者給他來個熱情的擁抱,可惜等了半天都沒發現一點動靜。卻發現,小美女記者早早的走開了,銀鈴歡雀的聲音傳到了威廉姆斯的耳邊“沒想到第一天采訪實習就得到了這麼好的消息,嘻嘻,我馬上就可以轉正了,是吧,邦姆。”小美女記者旁邊的攝像在給她記錄視頻的時候還不忘這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