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下的社會公平問題
財經觀察
作者:王瑩
摘 要:公平作為一種規範性範疇所表達的是一種價值取向或要求,它既是一種社會對個人的要求,也是個人對社會的一種要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公平的實質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不搞兩極分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實現社會公平必須堅持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的經濟製度;進一步改革分配製度,實現共同富裕。
關鍵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社會公平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把更加注重社會公平,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作為指導方針,這不僅對全麵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大的理論和現實意義,而且為我們在如何正確認識和處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公平問題指明了方向。
要貫徹中央提出的更加注重社會公平的精神,必須弄清楚社會公平的含義;市場經濟與社會公平是什麼關係。
社會公平,是就人們在社會中的地位而言的,體現的是人們之間一種平等的社會關係。社會公平是社會公共製度的本質要求,是市場經濟體製的基本內容,是檢驗經濟製度的根本標準。社會公平包括生存公平、產權公平和發展公平。
市場經濟是一種公平的經濟,市場經濟的發展有利於實現社會公平。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參與市場活動的經濟主體在機會均等的原則下,遵循相同的競爭規則,並受相同市場秩序的約束,在商品買賣的過程中進行等價交換,這種經濟體製最有利於充分調動經濟主體的積極性,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並為實現社會公平提供雄厚的物質保證。
社會公平的實現有利於市場經濟的充分發展。人的全麵發展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繁榮的內在要求,人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主體,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是通過人來建設和運作的,是人在不斷豐富和滿足需要的社會經濟建設過程中,積極自覺地通過發揮自己的能力和個性來創造社會財富的。也隻有實現社會的公平,才會實現人的全麵發展。因此,社會公平有利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和發展。
市場體製中的公平體現在:
第一,公平的競爭方式。市場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首先來自於競爭,競爭使資源配置的效率和合理性達到盡可能的理想水平。市場競爭之所以有如此的功能,是因為它崇尚的是自由競爭、公平競爭。自由競爭保證潛在的有能力的競爭者都可以參與競爭,確保競爭的效率;公平競爭保證競爭各方都在同等的條件下參與競爭,遵守同樣的規則,確保競爭者的權利平等。在市場經濟中,競爭越充分,市場效率就越高。所以其各市場經濟國家都要建議和完善保障自由競爭、公平競爭的法律、法規。
第二,公平的交易方式。市場交易雙方通過自主協商,締結大家共同接受的契約,然後按照約定的內容從事生產、交換、服務等經濟活動。而契約的公平性,首先在於締約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對等性。契約的本質在於每個締約方都自主自願放棄自己的部分權益,承擔約定的義務,然後才能獲取相應的利益。每個當事者都有義務確保自己的誠信,承擔自身的義務,政府以第三方身份對契約的執行提供強製力的保障。
第三,公平的交換方式。市場交換以等價為原則,馬克思曾說過“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也就是說商品的市場流通遵循的是等價交換的原則。盡管“等價”受到售賣雙方的主觀意誌影響,但是從根本上來說,價格的確定受製於該商品的市場平均利潤率,既不由出售者決定,也不由購買者決定,主要反映市場對它的接受價格。因此,這對於售賣雙方而言也基本是公平的。
第四、公平的資源配置。依靠市場運行機製進行資源配置,這種方式可以使企業與市場發生直接的聯係,企業根據市場上供求關係的變化狀況,根據市場上產品價格的信息,在競爭中實現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市場調節的實質就是價值規律調節。價值規律是通過價格、供求和競爭調節社會勞動分配比例的,是一種“看不見的手”的調節。正如恩格斯所說:“隻有通過競爭的波動從而通過商品價格的波動,商品生產的價值規律才能得到貫徹,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價值這一點才能成為現實。”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應遵循的原則:
首先,應確立與貫徹的是自由選擇與權利平等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