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論西方國家政府問責製對我國的啟示(1 / 2)

淺論西方國家政府問責製對我國的啟示

文化論壇

作者:謝約姑

摘 要:行政責任是國家行政管理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現代公共行政的基本原則和根本取向之一,隨著現代公共行政的發展,西方國家相繼掀起了政府問責的浪潮,顯著提升了西方國家的政府行政效率。分析政府問責製的興起,對我國政府問責製的建立與完善無疑具有借鑒意義。

關鍵詞:政府責任製 改革 行政效率 借鑒意義

在不斷完善其公共職能,以便更好地服務大眾的同時,政府的自由裁量權也不斷擴大。公眾需要政府提供更廣泛的服務,對政府自由裁量權的擴大也日漸擔憂,於是政府問責就成為必然。政府問責作為公眾的一種強烈民主訴求,在西方國家已經非常成熟。

一、西方國家政府問責製興起的理論背景

20世紀初馬克斯·韋伯的科層製理論指出:“科層製通過保守特有信息來源的秘密性來提高監督性”。這一模式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社會麵臨著官僚化的非人格化、技術化、體製僵化的弊端,保守公務秘密帶來了政治和經濟上的負麵效應。韋伯關於科層製的學理預設——“合理性”童話也在公共行政發展的洪流中幻滅。由此,政府問責應運而生。

二、美國政府問責製——國會問責政府體製

(一)美國政府問責製的特點

美國的國會、總統、聯邦法院分別行使最高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三者的分工協作與相互製約構建了美國獨特的政府問責製。

(二)美國國會對政府問責的主要手段

1.行政立法權的行使為政府問責製定了嚴格的“行為規範”與“行為原則”。

2.財政權的行使為政府問責確定了嚴格的“陽光賬本”。

3.調查權的行使為政府問責建立了程式化的“綠色通道”。

4.彈劾權的行使為政府問責設立了極具威懾的“最後防線”。

三、英國政府問責製——議會監督內閣的政府問責製

為監督以內閣為中心的政府行為,英國建立了責任內閣製下議會監督內閣的政府問責製。

(一)英國責任內閣製的特點

英國作為典型的內閣製國家,其元首名義上是英女王,事實上是內閣首相掌握最高行政權。內閣通過下設內閣委員以及各部、提名職能大臣來開展行政工作,監督、控製政府行為及其政策執行。各個部門的立法計劃與提案最終由內閣決定並提交議會通過。在英國,內閣被譽為“憲法製度的核心”。行政權力對立法甚至司法外溢較強的英國內閣政府並不乏嚴格的政府問責方式,內閣政府對內采取集體負責與部長、大臣個人負責相結合的責任政府方式。對外內閣政府由議會問責,對議會負責,接受議會的監督。

(二)英國議會問責政府的主要方式

英國議會由下議院與上議院組成。上議院是最高司法機關,議長由大法官兼任。上議院除了司法權外,還可以提出議案,但無權否決下議院通過的政府議案,隻擁有議案的一定拖延權,最長達一年。因此,英國議會職能的行使主要由下議院履行。下議院由民眾選舉產生,擁有立法權、議案“三讀”通過權、政府監督問責權以及政府財政預算支出監督權。下議院“四權”主要通過各種委員會以及管理機構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