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決定了,我要做你的歌迷,最腦殘的那種。”
“那你不做我的女朋友了?”
“去死,女朋友是主業,歌迷是兼職的。”
一曲畢,唐涵的眼睛裏都冒起了星星,不光是唐涵,連樂隊的四人都對他肅然起敬,因為李炎的這首歌真唱出了一個專業歌手的水平,而且是非常專業的,或許是因為夢之習練術改變了他的身體素質,讓他的氣力加倍的增長,又或許是因為看到了趙玉梅,想起了原世界的總總,讓他的情緒很投入,總之這首歌唱出了原世界李炎百分之兩百的水平。
“您好,我是暴走樂隊的隊長,我叫陳深,這是我們的鼓手張越,鍵盤手馬林,貝斯手趙源,我們想請您擔任我們樂隊的主唱可以嗎?”陳深有些急迫的道。
“主唱?什麼個意思?”李炎莫名其妙的反問道,剛才就覺得這幾人叫自己唱歌有些目的不純,還真是被他猜著了。
“是這樣的,我們樂隊報名了一個音樂節的選拔賽,已經通過了市裏的海選,可是我的聲帶突然出了問題,做完手術之後根本唱不了歌了,可我們不想放棄這次機會,因為我們有一首自己的原創,想要借助音樂節的平台展現給所有人知道,這幾天我們一直在找能夠唱搖滾的歌手,可惜縣城能唱歌的人不多,外地我們又沒什麼路子,所以就想請你試試。”陳深費力的解釋道,顯然他現在不僅是唱歌,連說話都費力。
“是啊!眼看比賽的日子將近,你卻突然到了我們店子裏來,這真是緣份啊!你一定要答應我們,對了,隻要我們能通過複賽,就能上省台的電視直播,還能拿到三千塊的出場費,出場費我們全部給你,你看成嗎?”見陳深說的幸苦,貝斯手趙源接話道。
“其實,那什麼,我是想唱民謠的。”李炎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道。
“你這麼好的搖滾嗓,去唱什麼民謠,小哥你別鬧好吧!就當我們求你了,難道你不知道唱民謠的比咱們唱搖滾的還慘嗎?”鼓手張越道。
自從家駒死後,華語樂壇連最後一麵搖滾旗幟也倒下了,往後的幾年幾乎沒有任何搖滾神作麵世,然而酒吧歌廳等一些需要現場感染力的場所卻比較需要搖滾樂來調解氣氛,雖然如今是流行歌曲當道,但搖滾樂的商演價值卻也很高,可惜音樂做的好的大牌歌手沒有幾個願意無休止跑商演的,漸漸的,搖滾樂小牌歌手開始興盛起來,他們廉價且能起到調動現場氣氛的作用,隻要唱的還行,混個溫飽沒問題。
反之民謠就不一樣了,在這個盜版盛行,聽眾壓根不在乎音質的年代,他們連商業演出的機會都不多,你要是跑人酒吧裏麵把客人都唱哭了,誰還買酒喝啊!你要是接浮誇的商演廣告什麼的,又破壞你歌曲作品的情懷和氣質,所以即便是像狼哥這樣的民謠大咖,也隻能賺個名頭而已,歌曲不夠商業化,遇上的時代也不對,結局就隻能這樣。
當然,有機會能到省電視台露個麵,李炎自然是心裏暗爽的,但是他最初是想玩一些安靜點的音樂,等時機成熟了進軍電影行業的,因為他知道國內歌手一路都很悲慘,才剛剛蓬勃了幾年,又遭遇到網絡的衝擊,最終個個走上跨界的道路,但規劃趕不上變化,買把吉他卻讓他碰著幾個玩搖滾的,這就是命啊!
“那讓我聽聽你們寫的歌,如果歌確實好,臨時給你們當當主唱也無妨,反正你們的心願就是展示你們的一首原創歌曲而已!”
李炎抱著試試看的心態拉唐涵在屋裏的兩個板凳上坐下,此時小米也找位置停好了車和大頭一起把胳膊抱在胸口站在門口當觀眾。
“那就我來一遍吧!不是專業學唱歌,唱的差你們別見怪。”貝斯手趙源坐到了麥架前道。
一陣混亂的前奏響起,似有幾分重金屬的味道,強烈的分貝瞬間讓店麵兩側的樓房上開了幾扇窗戶,顯然,這些人是打算開罵的,不過罵聲沒有他們的樂器聲大,所以他們從來不理會這種罵聲。
“吼,我是個暴走的少年。
吼,我每天隻掙血汗錢。
吼,當音樂的節奏刺進我的靈魂,我將變的無所畏懼······”
“停,我沒有繼續聽下去的興趣了,歌好不好,群眾的罵聲已經說明一切了,吉他多少錢,我們結帳走人。”
才唱了幾句,李炎就忍不住了,豎起手打了個暫停的姿勢道。
“呃,可能我的唱功確實很次哈,沒唱出感覺來,要不你自己看看詞,唱一版?”趙源還在試圖勸說道。
“不用了,這首歌從音樂性,到藝術性,到,好吧,多的我就不一一點評了,反正大概或許應該來說,真的是個垃圾作品。”李炎實在找不到詞來評價這首歌了,隻好最終總結道。
“噗。”
唐涵,外加小米和大頭都被李炎的一句話說的笑噴了,其實他們三個非音樂人隻是聽不出這首歌的好來,卻也沒感覺到有多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