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這就什麼?(1 / 2)

要論破壞力,火係魔法是第一,要論防禦力,土係魔法當仁不讓,可是在死亡世界,最好用的還是暗黑魔法。

這裏是沒有形體的亡靈主導的世界,到處都是元素免疫的骷髏,火係魔法再厲害,打不中人也沒有用。而普通骷髏燒久一點還能燒成灰,但那些灰骨骷髏白銀骷髏,普通的火焰根本燒不動。

因為亞力克斯就是主修火係魔法的,所以格裏斯的火係魔法水平也明顯比其他係的高,而暗黑魔法,在人類世界並不是主流的魔法,隻在那些行走在黑暗中的暗黑法師才會學,資料比較少,以致格裏斯的暗黑魔法水平最差。

幸好他還有普爾森這個巫妖在,在死亡世界土生土長的普爾森,專精的就是暗黑魔法,有了靈魂誓約的聯係,格裏斯直接用意念深入他的靈魂裏,把關於暗黑魔法的記憶翻閱了一遍。

普爾森修習的暗黑魔法非常混亂,沒有固定的體係和脈路可尋,這幾乎是像他這樣的流浪的巫妖的通病了。

沒有完整的傳承體係,都是靠東拚西湊加上自己的摸索總結出來的東西,自然就不會完整。普爾森的記憶裏沒有三級的暗黑魔法,卻有兩式四級的魔法和一式五級的魔法。

當然,五級的那式魔法,普爾森自已也沒能施放得出來,不知道是不是正確的,可是四級的那兩式卻是貨真價實,當初是普爾森用一隻新鮮的血犀的獨角和一個大巫換的。

大巫是對那些實力出眾的巫妖的尊稱,他們擁有強大的實力,卻沒能凝結靈魂之心,成為巫妖之王,所以隻能以大巫稱呼他們。

而死亡世界,任何稱得上新鮮的東西都價值不菲,血犀頭上的獨角,隻有死去不到一個月的才有資格稱得上新鮮,超過這個時間,獨角裏的血液就會徹底硬化,淪為和普通犀牛角一個貨色的東西。

普爾森當初就碰上了一頭從不知哪個位麵裂隙跑出來的深淵血犀,最後費了他九牛二虎之力,廢了一半的魔法道具,才最終把這隻血犀累死。沒錯,確實是累死的,血犀的攻擊手段不多,隻會傻呼呼的死命往前衝,但是皮粗肉厚,防禦驚人,生命力強悍。

當初的普爾森也沒現在這種實力,所以隻能靠磨。

血犀的角用途很多,帶血的血犀角是製作魂台的最好材料。經過秘法製煉後,血犀角可以充當失去軀體的靈魂暫時的容身之處,而且不會損耗靈魂的強度。這對某些因為意外或戰鬥而損壞了軀體,需要更換的骷髏巫妖而言非常有用。

連續幾個二級魔法,耗盡了全部魔力後,格裏斯坐到地上,愣愣的望著身前的空處發呆。他的發呆實際上就是冥想,就和他以前每天呆在洞穴前做的是一樣的。

魔力其實就是精神力,而所謂的冥想說起來好像很玄妙的樣子,其實就是放鬆身心,恢複精神的一種方法。就算不冥想,跑去睡一覺,精神力同樣可以恢複,隻是恢複的速度沒有冥想的快而已。

冥想的效果好不好,衡量的標準就是精神恢複的快不快。

當格裏斯完全放鬆,進入了冥想的狀態後,自然而然的和周圍的魔法元素產生了共鳴,魔力元素時不時穿過格裏斯的身體,漸漸的和他融成了一體。

這種無思無想的狀態中,格裏斯的靈魂忽然一動,他仿佛聽到有什麼東西在呼喚他一樣。

疑惑的凝神探察半晌,終於聽清楚那個呼喚他的聲音:“主人,偉大的主人,是特魯特,你最忠實的仆人最貼身的保衛者,魔靈特魯特啊主人……”特魯特的聲音有種聲嘶力竭,灰心絕望的味道,又仿佛被人遺忘記和拋棄似的,充滿著淒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