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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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一連出了幾起慘痛的校車交通事故,讓人久久難以撥去心頭陰霾。每個孩子的背後都牽扯到兩三個家庭以及數十位親人,孩子的健康成長是全社會的責任,保護孩子,就等於保護我們自己,保護國家的未來。有關部門亡羊補牢,迅速製定校車標準,各客車生產廠商摩拳擦掌,準備為孩子上下學製造專門的、相對安全的交通工具……似乎所有的問題都處於正在解決之中。

然而,保護兒童的概念是不是僅限於此呢?我們是否每個人都真正具備了保護兒童的意識?交通問題解決後,孩子們是否就得到了很好的保護?

比如,我們是否從細微處體察過孩子的需求?我們是否杜絕了當著孩子麵抽煙、喝酒、說髒話的壞習慣?我們是否不再憑借低劣的智商跟孩子惡作劇?我們是否為預防孩子模仿而不在孩子麵前做愚蠢的舉動?我們是否做到了不打罵孩子?或不再給孩子冷臉看?我們是否不再拿孩子當出氣筒?我們是否不再溺愛孩子?我們是否不再給孩子吃垃圾食品?我們是否不再把家長的意誌強加給孩子?我們是否做到在任何時候都對孩子表達愛?我們是否給了孩子安全感?我們是否寬容地容忍孩無知的過失?在原則問題上我們是否堅持對孩子進行正麵教育?孩子跟我們在一起是否得到了快樂?

再比如,當孩子們玩耍嬉戲時碰到你的愛車,你生氣地斥責孩子時,你是否從孩子的角度想過,也許你不該在這裏放車?同時是否發現孩子們室外活動的空間過小,甚至根本沒有?

還有,我們是否能夠盡量把別人的孩子當成自己的孩子一樣去愛?如果是這樣,還怎麼會出現假奶粉、三聚氰胺奶粉甚至毒奶粉這些坑孩子的事件呢!自己的孩子是孩子,別人的孩子也是孩子啊!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確立了4項基本原則:無歧視、兒童利益最大化、生存和發展權以及尊重兒童的想法。我們每給人都應該捫心自問,我們都做到了嗎?我們中的一些人很可能會發現,自己對保護兒童的意識還隻局限在很低的層麵上。

如果不是人人都提高對孩子保護的意識,那麼很可能羊仍然會“亡”,補牢則會無盡無休。

保護的概念,不隻是幾個製度或標準就能解決的,每一個人都應該從內心深處、從骨子裏具備保護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