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刻,那無比華麗又成熟的歌調傳到在場人耳中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在心中一歎:星晴的確有創作《光芒》的天賦,這樣的才華,恐怕真不是抄襲江辰的!
“版權幹淨,如果哪天吃了官司被告是抄襲的,隨時全款賠付。”星晴的聲音淡淡的響起,“一塊錢起價,價高者得。”
一句話落音,陸奇直接喊價:“我出五十萬!”
上周他就以價格拿下了星晴的新歌,再次火起來的事實說明,他的投資沒有錯——這一次,他也誌在必得!
旁邊的二三線歌手看陸奇一眼,眼神中卻是閃過相同的強勢。
“六十萬。”
“八十萬。”
“一百萬。”
“一百五十萬。”那個一線歌手直接提價。
“一百六十萬!”另一個二線歌手不甘示弱,喊完價朝那一線歌手看去,“哥,給一條活路啊,您手裏的好歌那麼多了,不差這一首。”
“就差這一首,好歌誰會嫌多。”那一線歌手並不理會,繼續加價:“一百六十一萬。”
眼看著價錢一路飆升,辦公室裏能競價的越來越少。
辦公室裏除了知名歌手,還有數不清的不知名歌手——他們顯然也想來碰運氣,不過看樣子今天絕非能撿漏的時機了。
“二百萬!”陸奇憋紅了臉,豁出去道。
他太想抱緊自己躥紅的勢頭了,就算傾家蕩產,他也一定要拿下這首新歌,為自己的崛起加把火!
那一線歌手卻是淡淡的睨他,繼續競價:“二百零一萬。”
作為樂壇叫得上名頭的人物,他今天來找星晴買歌,相當於已經得罪江辰,再空手而歸,豈不是虧大了!
價格競拍到此,再也沒有人有實力加價。
“成交。”星晴淡聲道。
競拍失敗的人都唉聲歎氣,隻有那一線歌手麵露得意。
跟星晴交接歌曲事宜時,那歌手道:“我這種咖位的歌手,親自過來找你買歌,是第一個吧?”
星晴淡淡點頭,“沒錯。”
“這算不算知音難求?以後你的歌,全給我,我都按這個價給你,怎麼樣?”
二百萬一首歌,的確是非常高的價格了。
他以為星晴肯定會心動,卻聽她道:“不好意思,因為私人原因,我最討厭‘知音’這個詞了……談什麼音樂呢?多傷錢。”
那歌手一愣,就見星晴遞過來的pose機,“刷卡還是現金?”
“……”
很快,星晴的歌以二百零一萬高價賣出的事就傳遍了整個網絡。
所有等著大腕去鑒別真偽,打臉星晴看好戲的人,都看了場空。
所有人都同時察覺到了一個信息:星晴,真的會寫歌,而且好像還一出必是好歌!
網上那些誓死認定星晴抄襲江辰的言論也慢慢少了,那些說‘星晴會寫歌就吃屎’的言論也少了,說她‘空有其表拜金物質’的言論也少了。
不知不覺中,輿論悄悄的轉了風向,所有人都忍不住開始討論:星晴的下一首歌會被誰買走?會以多少錢成交?
星晴的鐵粉也終於揚眉吐氣,此時紛紛聲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