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逛的幸福
小品
陪老婆逛街,是一種幸福。
1、陪逛以前,我是一個土得掉渣的傻老冒,如果誰敢拿一個“尼康”的相機來問我是什麼牌子,我就敢張開大嘴大放厥詞:不會吧,耐克什麼時候生產相機了?而現在,我原本平庸的品位被老婆陶冶得無比高尚,世界各種名牌我都爛熟於心,高雅的精神境界一下子就上漲了N個層次。
2、過去,我的嘴巴笨得出奇,從來不知道誇獎人。因此,人緣比較差。為老婆擔任陪逛員之後,在她老人家的再三鞭策下,我那條捋不直的舌頭就像安了彈簧似的,甜得足以將樹上的鳥兒都騙下樹來。比如那天,我們公司裏身材胖得走了形的大媽副總問我她才買的那套衣服穿上身怎麼樣,我看了那身有些慘不忍睹的裝扮,想都沒想:這件衣服穿在您身上簡直就是中世紀複古情緒與後將來現實主義完美結合的典範,將黃金分割的裁剪方式詮釋得盡善盡美,無可挑剔。於是,沒過多久,我就稀裏糊塗地升職了。
3、曾經,我肚子上那圈肥肉是我痛苦的累贅,基本已經達到了風一吹,就會隨風飄蕩的地步。可自從我的陪逛事業步入正軌以後,我那身讓人犯膩的肥厚脂肪便蒸發掉了。不僅如此,數年如一日的手拎肩扛老婆從商場淘回的那一大堆“戰利品”,我居然長出了一身線條迷人的小肌肉了。
4、我和過去不入流的行為徹底決裂了。在被老婆培養成陪逛達人之前,我和朋友之間的談資要麼是打麻將、要麼是鬥地主,再不就是中國足球,那叫一個俗。如今可不同了,我開口LV,閉口GuccI,高雅得簡直沒法治了。
5、我的心理素質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以前,拿著信用卡去買一兩千元的東西都要思想鬥爭老半天,然後咬緊牙關,用發著抖的手將卡遞給收銀員。現在,老婆一次刷個四五萬元,我連眼睛都不眨一下,動作瀟灑地從錢包裏掏出卡,帥氣十足地交給收銀員。
呂麗妮薦自《石獅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