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對抗始於瓦爾德事件
幕後
1948年的瓦爾德事件,成為新中國政府與美國政府之間一係列嚴重衝突的開端。
1948年11月2日,沈陽解放。沈陽軍管會主任,為中共政治局委員和東北局成員陳雲。11月11日下午,陳雲通過電話與林彪商量東北軍區遷到沈陽之後的各項事宜。談到美、英、法等領事館繼續留在沈陽時,林彪首先關心的就是這些領事館有沒有電台。如果有,一定要繳下來。陳雲召集沈陽軍管會負責人開會,就外交問題作出規定,同時提到收繳電台的問題。但是,美國領事館一直拒絕交出電台。陳雲報告中央,請示辦法。毛澤東說:“他們不遵守我解放區政府和軍管會的命令,我有權禁止他們的出入自由,直到將他們驅逐出境!”於是,在20日下午,軍管會的兩名軍官帶著士兵,將美國領事館內的3台發電機、2台發報機、9台無線電收發報機及其他無線電器材收取,並將總領事瓦爾德等人軟禁。
把領事館留在共產黨的占領區,純粹是為了美國僑民的商業利益嗎?當然不是。美國政府很清楚中國東北在它對蘇關係中的戰略價值,並早已在這裏建立秘密特務組織。後來,東北局社會部抓獲了多名潛伏特務,不僅起獲的6部電台與美國領事館收繳的電台完全相同,而且所有供述人均供稱被美國人雇傭從事情報工作。1949年6月,新華社發布消息,宣布在沈陽破獲美國間諜案,其幕後指使人為美軍聯絡團與美國駐沈陽領事館人員。毛澤東批示公開廣播《英美外交——特務外交》一文,明確指出帝國主義的美國政府針對新中國的一切活動都帶有敵對性質。隨後,毛澤東批準對美國駐沈陽總領事瓦爾德等一幹人進行公開審判。11月下旬,瓦爾德等人被分別處以數月徒刑,緩刑一年,並被宣布驅逐出境。摘自《民國人物過眼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