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雞”
按原先約定,下午放學後四班男生以振宇為首,浩浩蕩蕩、神氣活現開到了前弄堂,好像他們必勝這場比賽,後麵跟著好幾個來幫腔的女生。我們班幾個女生也在一旁,為我們助威。今天我們兩個班要比賽“鬥雞”。
所有的遊戲中,鬥雞對抗性最強,最刺激、也最危險。某種意義上,它比踢足球更危險,因為足球比賽踢的是足球,踢人和故意撞人都是犯規,而鬥雞的目的則就是要把人撞下來。
玩鬥雞一般在冷天,因為衣服穿得多,不易受傷。盡管這樣,在戰鬥中受點小傷是常有的事。像什麼挫傷點皮,出點血,撞出烏青塊,家常便飯,不必大驚小怪。自己回家塗點紅藥水,貼塊橡皮膏,出來再鬥。如果因為一點小傷就退出戰場,就會被人家罵成是“縮貨”(膽小鬼)。有一次,德明鬥雞時受了傷,腿上挫掉了很大一塊皮,紅藥水和橡皮膏已不管用。我們隻好到興業路上的衛生站,阿姨給他擦洗傷口,撒上消炎粉,再用沙布包紮好。處理這樣的小傷,衛生站是不收錢的。
玩鬥雞,先把右腿(左腿也可以)彎起來,擱在左大腿上,用左手抓住右腳腕,這樣就形成了一個三角。鬥雞時,用彎起的右腿的腳饅頭(大腿的膝關節)來攻擊對方。
鬥雞的主要技巧有:撞,撞擊對方的身體(主要是上身)的任何部位。挑,把彎起腳饅頭插在對方的腳饅頭下,然後用力往上一挑,把對方掀翻。壓,用腿很命地把對方的腿往下壓,對方就有可能脫手(脫手則輸)。有時遭前後夾攻,屁股也能派大用場。玩鬥雞,一般是身高馬大的占優勢,小個子則老是吃虧(不是一個等級)。
比賽方式:單挑,也就是一對一,看誰更強,用來排名次。混戰,先分成兩組,人數一般在五個以上,比賽時全隊馬人一起上,或捉對撕殺,或兩夾一,輸一個就少一個,看哪隊先全部陣亡。
最刺激的比賽要算“搶石頭”了,各地的比賽規則可能有所不同。我們的玩法是這樣的:先劃出一塊場地作為戰場。場地中間劃一條中心線,線中央放上一塊小石子,離中心線十幾米的地方劃兩條底線。
比賽時雙方隊員(七人以上為好),都站在自己的底線後麵,不能踏線,否則犯規。裁判一聲令下,雙方隊員拚命地往前衝去搶石子。搶石子的隊員這時最危險,當他彎下腰時,對方的人隻要輕輕一撞,他必倒地,所以搶石子時需要自己人的保護。搶到石子後,他必須衝到對方的底線,到底線為勝。
我們規定是石子不能換手,搶到石子必須自己衝到對方的底線。如果換手,則很快就會見輸贏,賽程大大地縮短,不夠刺激。如他倒地的話,把石子放在他倒地的地方,讓對方的人搶。賽程中,雙方隊員如有體力不支或其它什麼情況,可以靠牆休息,這時對方不能再攻擊,要等到他離開牆壁之後才能再次進攻。也可以用手搭在自己隊員的肩上來休息,但這樣對方仍然可以攻擊。
前弄堂特別寬敞,也很長。劃好場地後,雙方各出十人,采用五戰三勝製。我們按平時的戰術,稍作了一下調整,就上場了。
裁判一聲號令,我們十個人全線出擊,大銘更是一馬當先,像一輛重型坦克,開了過去。對方小阿三也在全速衝向石子,他輕巧、靈活、速度快。一看便知他要搶石子。而大銘不能搶石子,他人重,彎下腰可能就起不來了。他是按照我的意圖,專門撞擊搶石子的人和掩護自己人搶。
眼看小阿三彎下腰去搶,大銘一急,惡虎撲食。哪知小阿三給他設了個圈套,見大銘向他衝來,便靈巧地一側身,躲過了這致命的一擊。大銘撲了個空,險些失去平衡,還沒調整好步伐,被人在屁股上輕輕一頂,一個嘴啃泥倒在了地上。
德明一急,去搶石子,小阿三殺個回馬槍,德明來了個狗吃屎,直接坐到了地上,小阿三趁機撈起石子。半分鍾不到,我們就損失了兩員大將,而且石子也在對方手裏,陣腳有點亂了。我們八個人不顧一切地殺向小阿三,隻聽振宇喊了聲:“掩護。”他們九個快速向小阿三靠攏,把他裏三層外三層地裹在了中心,向我們的底線慢慢地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