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十七章 官途末路(完)(1 / 2)

楊名厲心急火燎地找楊丁丁,原來是要他去接替一個剛從城關派出所調入刑偵中隊的偵察員崗位,並要他參加調查處理這名新偵察員所犯的嚴重失職錯誤。

那名偵察員姓李名不虛,他真倒黴,他進刑偵中隊才五天,第一次出警就出事了。這天,星期天,他本來也約女朋友去海邊玩,可在他正要動身的時候,老所長打電話找他,要他陪他出警,說他值班,找不到人一同出警。

李不虛才離開派出所五天,老所長的指示怎能不聽?他隻好對不起女朋友,失約了。出警的地點是中山街蓮花超市,報警人是超市營業員,稱有人持刀搶劫。

李不虛和老所長趕到超市時,隻見一名凶神惡煞般的年輕男子正在毆打一名年輕女服務員,並大呼小叫說,誰敢管閑事就砍死誰,超市的其他營業員和在場的顧客都望而生畏,哪敢上前?

李不虛和老所長距離歹徒隻有兩三米遠,但也不敢蠻然上前,甚至有營業員拽老所長去救人,老所長也還是站在原地不動,隻高聲喝令要歹徒停止侵害犯罪行為,並告訴歹徒殺人犯罪的嚴重後果,可是,早已失去理智的歹徒哪還聽得進老所長貧乏無力的說詞?

老所長年老虛弱不想在即將退休的時刻倒下,所以,他想以理服人,以理感化正在犯罪的歹徒,眼巴巴看著女營業員生命垂危,直等到女孩被捅死,歹徒自殘倒地後,老所長才叫李不虛一起上前抓住歹徒。整個事件過程不僅有監控視頻攝錄,還有許多目擊者在現場,蓮花超市和部分群眾以“見死不救”為由投訴了老所長和李不虛。市檢察院根據老所長和李不虛“見死不救”的犯罪事實,逮捕了老所長和李不虛,並依法追究了法律責任。楊名厲也有包庇推責“捂蓋子”之嫌,被追究領導責任,受到了“記大過”處分。

楊名厲也真倒黴,屋漏偏遇連夜雨,老所長和李不虛的案件結案才過了兩個月,他的手下又出事了。

七月十二日,刑偵中隊剛破了一起連環殺人大案。市局在食堂安排了一個大餐,請所有參加偵破的幹警吃晚飯,算是給大夥慶功。

當時氣氛很熱烈,因為吃完了,就可以回家休息,喝酒不犯禁忌,所以,大家都放開了,喝了不少。吃完飯以後刑偵隊的破案能手吳瓊騎著自行車剛出市公安局門口,就把兩個迎麵而來不讓路的年輕人撞上了。後來雙方吵了起來。吳瓊喝多了點,當時有點衝動,上去打了其中一個人的耳光。可是誰都沒想到,那兩個人太生猛。人家根本不怕警察,而且出手還特別狠,他們哪受得了吳瓊沒有理智的一掌?倆人合力把吳瓊按在地上,你一拳他一腳地把吳瓊打了個半死。有人敢在公安局門口打警察,那還了得?中隊長李振軍接到門衛報告後,帶了兩個人出去就把那兩個打警察的年輕人銬到了辦公室。

同時,安排把吳瓊送到醫院作了傷勢檢查,不知道誰打的,竟然把吳瓊褲襠裏那玩意給踢壞了。你說要是男人沒了那玩意,那還叫男人嗎?而且吳瓊還是個小夥子,連媳婦還沒娶呢。這事把中隊長李振軍氣的火冒三丈,那兩個人看到中隊長李振軍的樣子也怕了,趕緊說自己是當兵的。可李振軍不吃他們這一套,硬把倆人銬在暖氣管子上打了整整一宿,把他們打得人樣都沒了,然後,又把倆人扔進了小黑屋裏。第二天部隊知道了就來要人,要了好幾次,李振軍就是不放。畢竟小張的後半輩子算是毀了,要是這麼把人放了,李振軍怎麼跟兄弟們交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