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詹姆斯:實用的自尊(1 / 2)

詹姆斯:實用的自尊

封麵故事

作者:王星

如今幾乎所有的教師手冊上都會重複著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1842~1910)的這句箴言:“人性最深刻的原則就是希望別人對自己加以賞識。”隨後引申出的結論是:所謂賞識就是充分肯定學生,通過心理暗示不斷培養學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使其具有勇於進取的信心和不斷進取的動力。

對於心理學與教育的關係,詹姆斯生前其實反對將心理學的原理直接應用於學校教學。在1899年出版的《對教師講心理學》一書中,詹姆斯明確表示:心理學是科學,教學是藝術;無論科學如何萬能,科學本身不可能直接創造出藝術作品。然而這並不能阻止他的很多理論成為現代教育心理學的核心,畢竟他提出的“自尊”概念對於勵誌太具有吸引力。

對於源自古希臘與文藝複興時代的人類心中對於終極存在至關重要、但飄忽不定的“尊嚴”(Dignity),詹姆斯以實用主義的方法重新定義為淺顯而直白的“自尊”(Self-esteem)。他在1890年出版的《心理學原理》一書中提出,自尊由自我情感(Slef-feeling)所構成,這些情感是指向自己的,而且是一種與情境無關的總體感受,例如“總體上我覺得我喜歡自己”或“總體上我覺得我厭惡自己”。這一定義暗示自尊具有跨時間、跨情境的穩定性特質,預示出未來實驗心理學中重要的“特質自尊”的概念,但這個定義遠沒有詹姆斯為“自尊”下的另一個定義廣為人知。後一定義明顯與第一個定義自相矛盾,卻因為直白到近乎家常而受到廣泛的歡迎。

這個定義甚至為自尊提供了量化的可能:“自尊決定於潛能的實現與自以為的潛能之間的比率;我們的抱負是分母,成功是分子,因此,自尊=成功/抱負。”由於人們在日常生活中並不會細察自己的每一個行動,但會關心自己在重要領域的能力高低,因此依照這一公式,一個自認為在自己看重的領域有能力或事實上取得了成功的人就是一個高自尊者。反之,一個自認為在自己看重的領域缺乏能力或遭受失敗的人就是一個低自尊者。

正是由於自尊依賴於成功,故而這種自尊是有條件的自尊。詹姆斯還提出了一個後來被命名為“詹姆斯-朗格理論”的假說:“一個心理狀態並不是直接由另一個心理狀態引發的,肉體的表達必須首先放在中間,更為合理的表述應該是,我們感到難過,因為我們哭了,感到憤怒,是因為我們反擊了,感到害怕,是因為我們在發抖。”這暗示人們可以控製對刺激的生理反應,而且可以在同樣程度上控製聯想情緒:能夠通過從1數到10來控製憤怒,或者借助吹口哨來保持樂觀勇敢,就同樣可以通過實體行為來獲得自信與自尊。聯合詹姆斯的自尊公式和“肉體反應先於心理”假說可以很自然地推導出:“放棄抱負”和“努力去達到目標”在一定程度上是等值的。沒有努力就沒有失敗,沒有失敗就沒有恥辱,我們的自尊完全依賴於我們自己想要成為什麼或做什麼。詹姆斯還指出:對於自己缺乏能力的領域,高自尊者會貶低這個領域的重要性,而低自尊者似乎缺乏實施這種貶低的“才華”。

依據詹姆斯的定義,從自尊是一種總體的自我情感來看,自尊應該是一種難以改變的特質;從自我情感的來源來看,自尊又是一種會隨情境變化的狀態。這兩個自相矛盾的定義為日後自尊研究者們的“特質自尊”與“狀態自尊”之爭埋下了地雷。

由詹姆斯-朗格理論推導出的對於自尊受挫的鴕鳥式解決方案很容易讓人聯想起某些東方哲學。作為20世紀初期現代心理學進入中國時首批標準教材之一,詹姆斯著作中的這種“東方親近感”又使“自尊”概念引入中國時額外增加了另一層混亂。從詞源上說,“esteem”來源於拉丁語“aestimare”,意指估計、評價、確定物體或事物的價格或價值,後來在英語中逐漸演化為對事物、物體及個人的正向評價。因此,當詹姆斯提出“self-esteem”時,事實上意指“積極的自我評價或積極的自我情感”。在多數英語字典中,“self-esteem”包括自愛、自豪、自負、自重等含意。中國學者大多將“self-esteem”翻譯為“自尊”。《現代漢語詞典》中將“自尊”定義為“尊重自己,不向別人卑躬屈節,也不容許別人歧視、欺辱”。由此可見,在漢語中自尊主要用於描述一種防禦方式或防禦機製。高自尊意味著某人將無法忍受任何可能羞辱他的言行,這種言行必然會傷害他的自尊;低自尊則意味著某人不在乎別人羞辱性的言行,或者對外界的評價無動於衷。相比較而言,中國的自尊更重視外在的評價,西方的自尊更重視內在的體驗。在很大意義上,中國日常生活中所說的“自尊心很強”在西方語境中恰恰是低自尊的表現,而中國人所說的低自尊也可能是西方高自尊的表現。與中國把個人自尊簡單地建立在個人對外部刺激反應強度上不同,源於古希臘人本主義的“尊嚴”定義的西方自尊包含更加豐富與內在的內容,高自尊原本意味著某人對自己有良好的評價和積極的自我情感體驗,這種狀態不會輕易受到外在事物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