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煤炭徹底市場化之後(1 / 2)

煤炭徹底市場化之後

經濟

作者:謝九

我國的煤炭市場化改革終於走完了最後一步,2012年12月21日,國家發改委宣布取消電煤臨時價格幹預措施,電煤由供需雙方自主協商定價。12月25日,國務院發布《關於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自2013年起,取消重點合同,取消電煤價格雙軌製。經過十幾年改革後,煤炭價格終於迎來了徹底的市場化,而以煤炭價格市場化為起點,未來水電氣等資源性價格的改革也有望逐步展開。

長期以來,在我國投資拉動型的經濟模式下,產生了對煤炭巨大的市場需求,煤炭價格始終持續快速上漲,而為了避免煤炭價格上漲提升通脹水平,我國在推行煤炭市場化改革的同時,又對電煤價格實行計劃指導。這種價格雙軌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通脹水平,但極大扭曲了資源配置,在矛盾長期積累之後,已到了不得不改的時候。此次國務院《指導意見》也直指計劃電煤的弊端:“由於重點合同電煤與市場煤在資源供給、運力配置和價格水平上存在著明顯差異,限製了市場機製作用的發揮,造成不公平競爭,合同簽訂時糾紛不斷,執行中兌現率偏低,不利於煤炭的穩定供應,越來越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改革勢在必行。”

從2002年煤炭市場化改革以來,我國煤炭行業經曆了快速發展的“黃金十年”,但是最近一年來市場的供需狀況出現重大扭轉,煤炭市場從長期的供不應求陷入產能過剩,這成為推進煤炭市場化改革的重大契機。2012年6月份以來,國內煤炭價格突然出現恐慌式下跌,最新的環渤海動力煤價格下降到635元/噸,同比跌幅高達22%,目前重點合同電煤與市場煤價差明顯縮小,一些地方還出現倒掛。從政府最高限價來看,發改委對2012年電煤的最高限價為800元/噸,目前的市場煤價已經大大低於政府指導價。在這樣的背景下,政府對電煤限價其實已經沒有太大意義,取消電煤價格幹預,實行市場化定價可謂恰逢其時,電煤價格市場化改革得以出台。國務院發布的《指導意見》提出:“自2013年起,取消重點合同,取消電煤價格雙軌製,發展改革委不再下達年度跨省區煤炭鐵路運力配置意向框架。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自主銜接簽訂合同,自主協商確定價格。鼓勵雙方簽訂中長期合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煤電企業正常經營活動不得幹預。”

對煤炭行業而言,被壓製多年的電煤價格從此放開,自然意味著利好,近期A股市場的煤炭股也大多出現了一定程度的反彈。不過,和過去曆史上煤炭股的強勢表現相比,煤炭股近期的反彈並不搶眼,更多隻是跟隨大盤反彈的走勢,而並沒有明顯強於大盤的表現。這顯示出市場對於電煤價格的放開並沒有給予過多樂觀的解讀,從根本上而言,起決定作用的還在於煤炭市場自身的供求關係。由於我國煤炭供給大幅增加,而市場需求放緩,煤炭行業基本上已經告別了黃金年代。

從煤炭供給來看,按照《煤炭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的目標,我國煤炭產能將在“十二五”末期達到41億噸/年,相比2011年我國35.2億噸的煤炭總產量增長了17%。如果從我國現有煤炭投資規模來看,到“十二五”末期,我國的煤炭市場的潛在產能很有可能超過規劃產能,甚至達到50億噸,而在“十一五”末期,我國煤炭消費量為32億噸/年,煤炭行業的潛在過剩局麵可見一斑。而隨著未來我國鐵路運力不斷提升,長期製約煤炭供給的運力瓶頸也將得到極大緩解,煤炭市場的供給緊張局麵可能就此一去不複返。

更重要的因素還在於煤炭市場的需求,煤炭是我國重要的基礎能源,占一次能源生產和消費的70%左右,和中國經濟的發展高度相關,煤炭行業在過去的黃金十年,主要得益於我國投資拉動型的經濟模式。雖然我國經濟不會在一夜之間轉型成功,中短期還將倚重投資拉動,但投資對經濟貢獻的比重將會逐漸下降,加之中國經濟增速告別兩位數的高速增長,經濟增速放緩以及增長模式的轉型,都決定了煤炭市場很難重現過去的輝煌。而大規模的節能減排運動,也將在一定程度上限製煤炭的消費量,按照我國“十二五”節能減排的規劃目標,“十二五”期間將實現節約能源6.7億噸標準煤,到2015年,全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869噸標準煤(按2005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1.034噸標準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噸標準煤下降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