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為什麼人們把血液看成是“生命”(1 / 1)

魯迅的著名小說《藥》裏,描述一個可憐而愚昧的華老栓,用蘸滿人血的饅頭為兒子祈禱,以血挽救兒子的生命。

《聖經》上把血看成:“生命就是血”,“肉體的生命就是血液”。美國紅十字會中心,至今仍高掛著“血即生命”的標語。在為國而戰時,常發出“以鮮血和生命”的誓言,也是把血和生命聯係在一起。對敵人的仇恨,也常以“以血還血”來表示。可見,把生命看成是“血液”是有一定道理的。

究竟為什麼會得出上述對血液的評語呢?還是看看血液的生理作用吧!

血約占體重的1/13。它流遍全身每個角落,供給組織、細胞賴以生存的營養和氧氣。大腦功能再重要,沒有血液,就會死亡。

血液裏有紅細胞,執行攜送氧氣和二氧化碳的作用,白細胞是機體內的“衛士”;人體在複雜的自然界中生活,不可能不發生碰碰撞撞,血管也免不了損傷出血,這時血小板就發揮了作用,起到凝血,“修補”血管的作用。

血中還有蛋白質、維生素、糖、脂類和無機鹽等許許多多營養成分,它們不但起到向組織細胞供應營養的“運輸大隊長”的作用,而且還起著維持機體內酸、堿平衡和水電介質平衡的作用。例如沒有血液的調節,就會引起不是酸中毒就是堿中毒,使人喪失意識,甚至死亡,還會引起脫水或者發生水腫。有了血液的作用,組織中水分多了,它就會把多餘的水吸收到血管裏,組織中缺水了,它就把自身的水貢獻出去。另外,還有一個重大作用,血液裏有好幾種免疫球蛋白,它們專門提高人對病菌的免疫能力,起到破壞、抑製、消滅病菌和毒素的作用。

血液的作用還有很多,不過這幾點就足以看出為什麼把血液看成是生命的道理了。不用說機體沒有一點血,如果血液減少一半,你的生命也就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