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早上醒來,他已經不在了。床尾放著我那次暈倒時穿的衣服,疊的整整齊齊,拿起來嗅嗅有一股薰衣草的淡淡香氣。我躡手躡腳的走遍所有房間,每個房間的擺放都簡單整潔,一塵不染,生活陽台上掛著我昨天穿的銀色背心裙,看見內衣架上我的內衣時,我忍不住摸了摸發燙的臉頰。餐廳桌上擺著稀飯蒸餃。回到臥室,我很好奇自己的第一次會不會留下一點證據,可幹幹淨淨的床單讓我懷疑年前在李雲的辦公室是不是確實發生過什麼。
來到辦公室,看見他已經在位子上,我鬆了一口氣。整整一天我都不敢拿正眼瞧他,做事情出了幾次錯,被劉姐大聲責備著,我生怕引起他的注意,示意劉姐小聲一點小聲一點,結果劉姐提高嗓門,“幹什麼要小聲?”這一吼引得所有人的目光看向我們,包括他。我們目光交接的一刹那,我感覺電光火石,生平第一次體會到什麼叫觸電。
下午下班,他走到我麵前說,“我跟你去收拾東西。”我一時反應不過來,怔怔的望著他,他似乎也在回避我的眼睛,他又重複了一遍,“去你那兒把東西收拾一下。”
我看著他的手呀、喉結呀、嘴呀,滿腦子都是昨晚的畫麵,趕緊埋下頭匆匆答應了一聲,“哦……”。當我手忙腳亂的收拾桌上的東西時又反應過來,收拾東西幹什麼,搬去和他一起住,那不是同居嗎?
“額……不行。”我使勁搖著頭,“我就在那兒,哪兒也不去……”
他盯著我的臉看了幾秒,然後抓著我的手一扯,“走吧!”
當我打開地下室的門,他站在門口推了我一把,“快收拾!先把要用的帶走,其他的你以後自己慢慢來處理。還需要什麼東西我會給你買。”
我跪在地上一點一點的裝東西時,腦袋裏飛速的運轉著:我就這樣和他同居了?連個戀愛都沒談過,就和人住在一起,這可不是一個好女孩該做的事情。拿眼瞟他,他正不轉眼的看著我,我還準備張口說話,他一步跨進來站在我的麵前,我昂著頭看他要做什麼,他突然跪下來抱著我的臉瘋狂的吻起來……
“這裏是你和他……的地方,是不是?”
“他還會來這兒找你對吧?”
他伏在我耳邊說出這些話時,讓我很驚訝——原來他在想這個事情。
原來他是這樣想我和侯春的關係。從他的眼睛裏,我看出無論我說什麼,他都不會相信我和侯春什麼事都沒有。
解釋什麼,怎麼解釋呢?跟他說侯春就是我的發小而已,而我的發小剛好是個男孩子而已。別說他了,就是路上隨便抓個人都會認為這個男孩子既然是我的發小,那就應該用上青梅竹馬來形容我們的關係,那感情自然而然應該是從友情過渡到了戀情的。再加上過年他還閃亮登場,讓所有人都見識過他。甚至我們同居一室,同睡一個被窩,估計所有的人都會認為我們已經有過什麼。
感覺百口莫辯。
突然對自己不成熟的舉動感到很失望:再好的朋友,再迫不得已又怎麼能讓他和自己共處一室呢?這樣的招人誤會,不是自找的是什麼?老是感覺我倆還是初中那會兒,勾肩搭背的倆個哥們兒。可在外人眼裏我們已經是一對青年男女了。太輕率!實在太—輕—率!
小美說,你跟李淩雲,就不輕率嗎?確實,這樣看來自己真是一個輕率之人。小美始終無法理解我和李淩雲之間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情會有這樣的進展。
另外要向李淩雲去解釋我和侯春的關係,我又多少有點心虛。侯春和我是從小到大的夥伴,我們那麼合拍,那麼的知根知底。說我對侯春沒有過想法,那肯定是假的。因為過年的事情都跑到他們學校去了,內心多少對他有一定期望的,隻不過我自己感覺差距太大懸崖勒馬而已。而侯春呢?大大咧咧,但凡他有點表示,我還能拒絕嗎?肯定不能吧!
我和侯春的這種朋友以上戀人以下的關係,李淩雲是萬萬不能接受的。看他如此仇視我的小窩,根本無法忍耐的樣子,居然會藏不住自己的想法表露了出來。當他伸手拉扯我的裙子拉鏈時,我躲開他靠到牆角驚訝的看著他,他很久才平靜下來,走過來拉我,我甩開他的手,他說,“不要收拾了,我給你買。”
我沒有搭理他,簡簡單單拿了幾樣必須品裝進包裏,然後走到門外等他出來,關上了門。
他的成長環境決定了他的世界,他的世界太孤單。這個世界就剩下他一個人,也能過,似乎。
跟他在一起才發現,他的話真的太少。明明剛剛還在一個屋,轉眼就不見了,在房間裏找了一圈,沒見人,還在想他到哪裏去了?等得不耐煩想給他打電話時,他就開門進來了,手裏提著從超市買來的東西。真是獨人一個,你就說一聲,我去超市了,讓別人不至於像個傻瓜一樣的猜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