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姐夫已有妻子,但喜新厭舊,瞞著妻子和單位,未辦理離婚手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當然構成了重婚罪。我國《刑法》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所以,應該對你姐夫判刑懲處。而那位女教師在結婚前,並不知道對方已結婚,她是受騙者,因此,她並沒有犯重婚罪。當然,對於她來說,這也是一次深刻的教訓:在婚姻問題上,應該慎重,不可輕率。
虐待妻子該怎樣處理
所謂虐待,是指經常以精神上的侮辱、諷刺、折磨,肉體上的打罵、冷凍,有病不給治療等,摧殘、迫害家庭成員的行為,如丈夫虐待妻子、兒媳虐待公婆、父母虐待子女等。這些虐待行為,不僅違反社會公德,而且是違法行為,因而為法律所不允許。對情節一般的,要給予嚴厲的批評教育,或建議有關組織給予必要的處分;對於情節惡劣,侵犯了被害人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規定,犯虐待罪的,應處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你的丈夫虐待你,你可以找單位組織,對他進行批評教育,也可以找父母或親友對他進行勸說,他如果堅持不改,繼續虐待你,可以到法院上告,依法對他進行製裁。但有一點必須講清楚,凡是虐待罪,必須由受害者本人上告才處理,如果受害人不去上告,法院就無法處理了。所以,廣大婦女應該學會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通奸行為犯不犯法
有婦之夫與有夫之婦基於雙方自願而發生性交的行為,稱為通奸行為,是對夫妻關係不忠實的表現,是一個道德問題,也是目前一個很普遍的社會問題,如情人關係等,對夫妻感情、家庭和睦團結,以及個人的工作、生活都會產生很壞的影響,處理不好,還會引起打鬥、自殺或他殺的嚴重後果。
基於情人關係比較普遍,又是雙方自願,以及過去處理這類問題的經驗,目前我國《刑法》還沒有把它作為犯罪來規定,也就是說,這種行為不用《刑法》來解決。但是,並不是沒辦法管。對於通奸行為,如果情節輕微,可進行批評教育並加以製止;如果情節嚴重,對黨員或幹部,應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一般群眾除批評教育、規勸製止外,也要給一定的處分。
值得一提的是,社會上的情人關係,越來越普遍,並有公開化的勢頭,實際上很不適合我國的國情,是社會和家庭不安全、不穩定的—個重要因素。雖然法院不受理此案,但將會引起有關法律的關注。
兒女不肯贍養老人怎麼辦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第十五條還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刑法》還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者,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當父母年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或沒有經濟收入時,子女應盡贍養義務,絕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推卸責任。贍養和扶助父母,不僅是一個子女孝不孝敬老人的具體表現,也是一個公民對國家、社會應盡的責任。
你的兒子不肯盡贍養義務,你可以向兒子所在單位申述,求得組織對他幫助教育;如果兒子仍不肯盡責,你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由單位負責從他的工資中扣除你的生活費。總之,我們國家決不容許遺棄父母的不道德行為的存在。
繼承貴實分先後順序嗎
按現行政策,遺產的繼承是有先後順序的。第一繼承人是死者的配偶、父母(包括養父母)、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第二繼承人是死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凡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時候,第二順序繼承人就不能繼承。隻有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他們全部自願放棄繼承,或者喪失了繼承權,才可以輪到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在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如果第二順序繼承人中有人對死者生前盡了較多的扶養義務,也應從遺產中適當地分給他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