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和同事吃飯的時候,接到了敘的電話。他說,我在香堇等你。那是我們最喜歡的一間餐廳,環境優雅,最重要的是,那裏的牆上布滿了愛爾蘭的風景。
怎麼會找我出來吃飯?我笑著問。
沒,隻是想跟你一起吃。他看著memu,很認真的在選擇到底要吃什麼。
敘,你知道嗎?我們公司的小靜啊,突然辭職了,都不知道為什麼,也沒跟我們說。突然就不幹了,你說奇不奇怪。還有啊,小麥今天很搞笑,她辛辛苦苦打了半天的文件,還沒保存,突然死機了。她呀,都快要氣死了……
檸,我們分手吧。
對了,對了,王姐生了個兒子,8斤多……
我們……分手吧。
我看著他,該來的總是要來。隻是,沒想到這麼快。他低著頭,說,我們分手吧。
為什麼?雖然知道會這樣,但還是想知道原因。
我對你沒有感覺了。你知道嗎?跟你在一起,每天總是重複、重複。我,不想要這樣的生活。他顯得有點激動。和你在一起之後,我變得沒有自己的時間,沒有交際。我的生活中隻有你一個人,這,跟我原先想的不一樣。他的雙手抱著腦袋,低聲嘶吼。
好,我們分手。我平靜帶著笑意地說。
他抬起頭,像是看怪物一樣地看著我。是沒想道我會這麼說吧,我知道他想讓我說什麼,可是我辦不到。我沒有控製欲,不會要求他下班就回家。可是我有我自己的生活節奏,下班後我喜歡窩在家裏,放假時喜歡到處旅行。他之前就知道的,不是嗎?我,不想改變。
還有,別跟我說什麼分手後還是朋友。我笑的很燦爛,然後,轉身,離開。
我一直喜歡一句話。愛情,不要去找,要等。
現在,我在等。
有一種愛,注定別離
學校附近的快餐廳裏,林語抱著那裏安靜的等待莫凡。他想象著莫凡一會看到自己的驚訝表情,心裏就不禁有一種甜蜜的感覺湧了上來。
他現在應該還在操場上廝殺,不過待會他肯定會到這裏來。她並沒有約莫凡,經驗告訴她,他就回來這裏。
其實林語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樣情不自禁的喜歡上莫凡。畢竟他是遲洋的兄弟,而且是關係鐵的要死的兄弟。想到遲洋,心地又不禁升起一陣寒意,畢竟遲洋才是自己的男朋友,這樣朝三暮四,遲洋要怎樣想。想到這裏,林語不禁打起了退堂鼓。
我還是回去好了。抓起書包,就往快餐店門口走去。不想,一向莽莽撞撞的剛走進來的人撞了個正著。
“咦?林語。”來人正是莫凡,“你怎麼會在這裏。”
“我,我……”林語一邊回答一邊整理亂掉的頭發。
“哈哈,來等我吧!”就在這時,遲洋的腦袋從莫凡身後冒了出來。也許剛才太過慌亂了,完全沒有看到遲洋在後麵。
“嗯,嗯。”林語一邊回答,一邊不禁臉紅的低下了頭。她還是那麼害羞,一緊張就會臉紅。
“好啦,好啦。還害羞呢。”遲洋疼惜的摸著林語的頭說道。她也真的夠矮的,跟莫凡和遲洋站在一起,連連兩個人的肩膀都夠不到。
“走啦。一起進去啦。今天我請客。”站在一旁的莫凡突然間說道。
“不用了。我要回家了。”
“客氣什麼。都是自家兄弟。”遲洋衝莫凡做了個鬼臉。“咱倆今天要狠狠的宰他。”邊說著,邊拉著林語的手坐了下來。當著莫凡的麵,她自然有些不好意思,所以就靠著遲洋坐了下來,低著頭不敢去看對麵的莫凡。他還是那麼的帥氣,就像自己開學第一天看到他作為學生代表上台發言時一樣。那天他穿白色的T侐,眼光照耀下,一張格外棱角分明的臉,“一”字形的劍眉微微舒展,有一種逼人的傲氣。後來才知道叫莫凡,是遲洋的朋友。
至於遲洋,是很久以前就認識了,不過到底有多久,林語也記不清了。感覺從自己有記憶以來,似乎就一直有這樣一個人。人們用很美好的一個詞語來形容這種關係,覺青梅竹馬。
青梅竹馬,也許我們真的是呢,所以就理所應當的成為了遲洋的女友。至於究竟是怎樣一個過程,林語也不清楚。她一直就是這樣迷迷糊糊的。除了小時候的一些記憶,比如說小孩子玩過家家,林語就是遲洋的“媳婦”;再比如說,初中時演過的一些小話劇,林語也是遲洋的“老婆”。所以,當遲洋第一次跟莫凡介紹子自己時,就理所當然的把胳膊搭在她的肩膀上,說:“看,莫凡,我女朋友林語。”
害羞的林語,隻顧著臉紅。卻忘記了反駁。
“莫凡,待會兒你送他回去,我還有事。”嚼完了最後一粒米的遲洋,滿意了擦了擦留在嘴邊的油,說道。
“什麼事?”坐在一旁的林語說道。
“外公病了,我媽不在,我要去給他送飯。”說著還不忘衝櫃台喊道:“老板,一份炒飯,帶走!”
“外公病了?那我要去看他。”從小一起長大的關係,遲洋的家人,很自然而然都是自己的家人,他們都很疼林語。
“今天不行。周末帶你去。”遲洋堅決的說道。他一直都是這樣,一直都扮演著一個大哥哥的角色。很多事情他都會一個人決定,根本沒有林語反駁的權利,而她需要做的隻有服從。
“不然我們陪你一起去。”一直沒有開口的莫凡看到林語一臉不樂意的樣子,對遲洋說道。
林語就是這樣簡單的一個女孩,從來不懂得隱藏自己感情,所有事情全都寫在臉上,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