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兩個名詞,一個叫“卑微”,一個叫“卑賤”,我想說下他們之間的區別。
我傻子爹曾經跟我說過,我們可以活得卑微,卻絕對不能活得卑賤,就好比我小時候,他為了活我到處去討飯的時候,好話說了,人家給就給,不給就算了,扔到地上的食物絕對不撿,怕把我吃壞。
也比方說當時的那種情況。
如果肖同慶沒有衝我發脾氣,甚至不用他說,我脫完鞋襪出去洗刷的時候路過門口,我一般會不聲不響地幫他撿回來,甚至哪怕他要求我這麼做,如果語氣好一點,我也會去幫他撿。
這麼多年來我一直都這樣,卑微地活著,這是我的卑微。
但是肖同慶將肚子裏的怒火無緣無故朝我發泄,發泄過後又將我的鞋子踢飛,踢出宿舍,這個時候竟然還能想對待下人一樣命令我去把他的鞋子也撿回來。
如果我撿了,那就是卑賤了。
這麼多年以來,我被無數人欺負著,欺侮著,拿我當玩具一樣戲耍,毫不顧忌我的感受與尊嚴,我早就已經卑微慣了,卻從來都不曾卑賤過。
卑微與卑賤之間的區別似乎並不明顯,但對於那條分界線我卻格外敏感,我不排斥一切卑微的事情,卻對於卑賤的行為畏之如虎,避之不及。
所以:“我不撿。”
我毫不猶豫地拒絕了肖同慶,說完我就回到宿舍,要將自己的鞋子晾曬到陽台上,看都不看他一眼。
卻是在我走過肖同慶身邊後,他竟忽而揮舞起拳頭,狠狠一拳打在我後背上。
我一聲痛呼,幾步踉蹌後摔倒在地上,摔出老遠,手裏的鞋子也飛了出去,而肖同慶更是趁機跨坐在我背後,掄起拳頭就打我:“草,讓你不撿,我揍死你!幹死你丫的。”
我當然不會就這樣任由他打我。我猛地轉身,想要將他從我的後背掀翻下去,可是我的身材實在是瘦弱,跟他的體重差距太大,也根本沒那個力氣!
我又抬手,想要將他拉起來,卻被他一把抓住了胳膊,用力一扭!
“啊!”我痛得慘叫連連,肖同慶卻用一隻手控製住我胳膊,空出另一隻手來握緊拳頭繼續打我。
當時宿舍隻有我們兩個人,沒有別人在場,根本沒人能過來幫我,我隻能大聲痛呼,慘叫聲迅速吸引了門口不少人。
也是肖同慶膽子小,發現有人到門口來圍觀,拳頭上的力氣頓時就小了。但他還是打了我幾拳,這才從我背後離開。
“告訴你,少他媽的在我麵前裝蒜!再敢囂張我踹死你!”肖同慶說完,又踹我一腳,這才回身拿了臉盆和毛巾,去了洗刷間。
而我,躺在地上半天也沒能爬起來。倒不是說被肖同慶打得,那拳頭落在身上的確很疼,不過肖同慶的身板也不算多壯,比起李嘉樂差遠了,也比不上張晗,大概也就比我強不了多少的那麼一種狀態,所以打得也沒多重。
可這一頓拳頭,打得我滿心的委屈,我什麼地方招惹他了?他為什麼要欺負我?我明明沒有招惹他,為什麼他所有的情緒都要朝著我來發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