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農村的地誰來種?(1 / 3)

農村的地誰來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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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孫新華

在2013年中央1號文件首次提到“家庭農場”這一概念並主推它的發展模式前,安徽的河鎮已經“探索”多年。

在城鎮化背景中,“誰來種地”,土地如何流轉,土地製度又向何方改?這些問題,日益逼近。

放大到中國農業的發展進程,從計劃經濟時期的合作社,到改革開放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再到工業化背景下的以工商企業為主體的大規模經營,到今天經營規模為200畝左右的家庭農場,可謂回環曲折,代價沉重。

但家庭農場仍然隻是開始。問題也在開始中產生。

沒有種田經驗的大戶

選擇一種什麼樣的模式來經營土地?時間可以回溯到4年前。

從2008到2009年兩年間,河鎮借助國家項目完成土地平整1.2萬多畝。這些耕地如何分下去?應該由誰來耕種?成為一個頭等問題。

鎮農經站站長程小河說,“縣鎮村三級反複討論後認為,國家投資2000多萬進行土地平整,再分給農戶進行分散經營,就浪費國家資金了;再加上農村種地的人也不太多了,都是五六十歲的老人,所以最後決定把大麵積耕地流轉給大戶經營。”

後來,程小河又補充道,“其實,我們就是為了大戶經營才實施土地平整的,不然也申請不到土地平整項目。”

程小河所指的“大戶”,基本上都是工商企業。河鎮平整好的1.2萬畝農地,最後由8家這樣的企業或老板流轉,最大的一個大戶流轉了3000多畝,最小的一戶也不低於1000畝。這些企業多為涉農企業,從事糧食加工、農機銷售、農技服務等。

最近幾年,全國各地都掀起了一場地方政府推動工商企業下鄉流轉土地的熱潮。各地政府在競相攀比中,將大量工商資本吸引到農村經營土地。新華社的報道稱,到2012年6月底,流入到工商企業的耕地麵積達2500萬畝,比2009年底增長了84.6%。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韓俊則表示,目前我國公司經營的土地占到流轉土地麵積的20%。

政府的推動是工商資本流轉土地的直接動因。河鎮鎮政府有關土地流轉的文件上赫然寫著,“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促進土地向規模經營集中,優化農村土地資源配置。”

為了實現政府的規模經營目標,當地政府出台了各項針對大戶的獎補措施。大戶每畝每年可以獲得60元的獎勵、10元的柴油補貼、10元的中央財政補貼。流轉土地1000畝以上的大戶,還可以獲得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資本是逐利的。大戶之所以敢下鄉種地,除了政府的補貼,還因為他們認為種地是可以賺到錢的。流轉了1100畝的大戶吳新民當時就認為,“農民一畝賺500元,我賺100元總可以吧,1100畝不就是11萬?”

吳新民萬萬想不到的是,3年下來,自己當初的賺錢夢被摔得粉碎,不僅沒有賺到錢,還虧了上百萬元。

由於河鎮屬於國家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大戶必須種植糧食作物。同樣是種晚稻,農民每畝一般都能產千把斤,而吳新民最高隻有600多斤。有時候管理不過來,還會造成大麵積減產。2010年吳新民就有三四百畝發生草荒,每畝隻收到二三百斤稻穀。

說到大戶的產量,當地一位老生產隊長講了一個故事。2009年底,鎮裏召集村組幹部開會,幾十個本隊流轉了土地的生產隊長聚在一起算了一筆賬,結果嚇大家一跳:1.2萬畝地一年減產了近500萬斤。

大戶的經營效益之所以上不去,根本還在於無法解決勞動監督。

勞動監督解決不了,就會帶來勞動力出工不出力的“磨洋工”現象。這不僅使單產上不去,勞動成本也很大。吳新民說,他每年每畝的雇工費用至少在200元,高的時候都有250元。產量不高,成本又大,虧損就不難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