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捐納為官的清朝 “官二代”(1 / 3)

捐納為官的清朝 “官二代”

人物春秋

作者:李滿星

清亡百年,不僅曆史學界在研究探討,且民間反思分析也一直很熱烈,但皆眾說紛紜。如果從吏治來看,清廷大規模給“官二代”賣官鬻爵,導致整個官場淪陷,則為罪魁禍首。

一、清朝流行捐官做

有清一代,民間諺語:“捐官做,買馬騎”。可謂一語道破清廷選拔官員的實質。自隋唐實行科舉取士以來,曆朝曆代莫不遵循。但到了清代,選拔官吏除了沿襲科舉取士製度外,還有兩條最重要的途徑:一為蔭襲保舉。此舉實質上就是世襲製,凡清朝有功之臣或皇親國戚的後人,都可以世襲前輩官位。此舉為皇親貴戚“拚爹”晉身,數量極少。二為捐納。此舉就是賣官鬻爵,這是“官二代”晉身官場最主要渠道。

回溯清廷出台賣官鬻爵製度肇始,是在立國之初。其起因則為戰亂頻繁,平叛維穩軍費開支巨大入不敷出,無奈才出此下策。史載:順治六年(1649年),戶部以“師旅繁興,歲入不給,議開監生、吏典、承差等援納”。順治、康熙、雍正三朝,一直將其視為權宜措施,且捐納的官職有一定的限製,是文職和武職的小官員和虛職。據《清史稿》記載,“捐途文職小京官至郎中,未入流至道員;武職千把總至參將”。同時明確規定,捐納的“官二代”官員,不得分用於吏部、禮部等中央核心部門和道、府這些地方機關,且不得授實缺正印官,就是不得任一把手。

恰恰到了為後世稱道的康乾盛世的乾隆年間,則“開行常例捐納”,即常年賣官鬻爵,還以此作為朝廷常年性收入。可怕的是,出賣的官位,不再局限於貢監、銜封等虛職,擴大到“實缺捐納”,即包括實職官位,且竟然以出賣實職官位為主。這可謂完全不顧斯文。令人吃驚的是,史書記載,當時現職官員的加級、記錄、保舉等考核,都需要捐金錢。更可怕的,革職降級官員的開複(即複職),更要收錢!

清朝有民謠說:“遍天底下買賣,隻有做官的利錢最好”。乾隆時期,規定捐白米20石可任縣丞,北京城裏幾乎所有的“官二代”旗人,無論年齡大小文化程度如何,都拿多年的積蓄買官。到嘉慶年間,捐生人數達到了22萬。當時全國1300個縣,竟有20多萬候補在虎視眈眈地等待拿取委任狀。雍正年間有3個模範總督,李衛是雍正家奴,鄂爾泰是祖宗餘蔭,田文鏡是捐納出身,竟然沒有一個是正途為官的,都是“官二代”!鹹豐同治年間,由於大肆賣官,以致“官多如鯽”,“花翎紅頂,幾遍城市”。據《劍橋中國晚清史》的記載,在太平軍起義之前,110萬名有功名和官銜的人當中,有35萬人是捐納的“官二代”,占總額的32%;而在太平軍起義後,145萬有功名和官銜的人當中,有53萬人是新近捐納的“官二代”,捐納的“官二代”比例更高達66%。這嚴重影響正途出身官員的升遷,部分人員被迫加入捐班行列,這更加敗壞了官場的風氣。當時江南就有俗語形容:“婊子多,驢子多,候補道多”。捐納之風如炙,以致晚清官場內幾無淨身士人、正牌子進士。清廷賣官鬻爵的“捐納”製度,持續長達226年,可以說伴隨清王朝始終。這正如易中天分析中華文明演變史所指出“有清一代,文明滑落到了膝蓋”。

二、“官二代”為吏猾如油

這些捐納後補缺的“官二代”官員,文化水準到底如何呢?史載:雍正年間,在國子監對那些捐納後正在等缺的候補官員進行考試,大為吃驚的是,參加考試的萬餘“官二代”候補官員,竟有9500餘人不及格,其中接近60%交了白卷。其辦事能力究竟又如何?且看清朝還有一句諺語:“火到豬頭爛,錢到公事辦”。有清一代,捐納後補缺的“官二代”官員,組成了官場中下層吏的主體。這些人認為做官就是為發財,而且是最好的發財買賣。否則,“當官不發財,請我都不來”。因為,那些捐納後要補缺的“官二代”,必須靠錢財開路打點吏部衙門的官員,才能得到實職。

先看那吏部是如何弄權賣官的。吏部衙門不僅執掌各級官員任免考評,且決定著那些捐納候補官員的官帽子有無和大小,時人謂之曰“無異宰相之柄”。吏部的官吏,先根據捐納補缺的官員所求官缺的大小和肥瘠,決定索賄數目,然後在銓選名單上“開列其先後”。如果賄賂的款項沒有拿到,則“非駁斥,即延閣”,所以那些候補官員,都肯花大錢巴結吏部官吏,以求得到肥厚的實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