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永曾不多的童年記憶中,有一段最珍貴的記憶一直保存在他的腦海裏。
那先是一個如同真實的夢,他躺在床上,床邊燃燒著一個巨大的火球,就在他的床邊滾動著,一圈又一圈烤的他感覺整個身體都燃燒起來,過了好久,那巨大的火球才漸漸地熄滅...
秦永曾睜開眼睛,第一眼就是那張憔悴的臉,還有關心的眼神。
“永曾,還認得媽媽嗎?”
秦永曾點了點頭。
年輕美麗的婦人喜極而泣。
秦永曾後來才知道,那年深秋的傍晚自己無緣無故的發燒,體溫高達四十一度,大哥隻顧貪玩,小妹年幼無知,而他的老爸下鄉視察一周都回不來,媽媽下班回家後,才發現了秦永曾的情況。
當時的生活水平,還普遍不高,私家車隻有大老板才有,雖然秦永曾家境不錯,但他的媽媽每天都是騎自行車上下班,發燒自然不能再吹風,身體一直不好的媽媽,用包袱將秦永曾綁在背後,騎車走了十多裏才到了大醫院,要知道五六歲的孩子最少已經有五十多斤了,一天下來身心俱疲,秦永曾從死亡邊緣活過來,但是媽媽差點被累倒。
不過這一切都因為秦永曾點了點頭而煙消雲散,秦永曾現在絕對相信,如果當時自己不是點頭,而是搖頭,那媽媽肯定會大病一場,有時候人活著,看似依靠的是身體,但最多的卻是一種意誌。
所以當施芸轉身時,秦儀的腦海中一陣共鳴,那是感同身受的記憶,自己真的要讓她失望嗎,讓一位母親失望?
“我可以叫你媽媽嗎?”說出這一句,秦儀似乎無比的輕鬆,就像是放下了什麼。
施芸疑惑的轉身:“媽媽是什麼意思?”
秦儀頓了一下才說道:“媽媽就是母親的意思,在我夢裏的世界,孩子都會叫自己的母親媽媽。”
轉眼一個月過去了,秦儀的雙手終於痊愈,起碼日常生活能夠自理,免去了他不少尷尬。
“三兒,你個臭小子跑哪裏去了,再不來,老子的胳膊就要斷了。”秦儀下半身搭在床頭,雙手撐地,做了幾百個俯臥撐,累的氣喘如牛,這身子太弱了。
按秦儀的話說,這李三兒就是賤骨頭,好聲跟他說話他還以為你要賣掉他,整天嚇得心驚膽戰,非得罵上兩句,關鍵時候打上兩下,他才舒服,還一臉的喜笑顏開。
“少爺,三兒回來了,”李三兒猴臉上帶著濃濃的笑意跑進來,“東西都給你準備好了,就是你說的什麼高度酒,我偷偷翻遍了老公爺的酒窖,也沒找到合適的。”
秦儀在李三兒的幫助下,躺回床上,喘了口氣說道:“算了,那就隨便找點好了,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要記得保密,千萬別讓人看見。”
“我知道了少爺,隻是你找這麼多東西做什麼,特別是那把小金刀,那可是侯爺生前從匈奴王那裏奪來的,要是讓老公爺知道,三兒的小命就沒了。”李三兒苦笑道。
“老爺子不是去江南了嗎,沒個三五月是回不來的,再說我隻是用用,用完了就還回去,你也太小氣了。”秦儀側身坐起來說道。
“三兒哪裏小氣了,又不是我的東西。”李三兒哭笑不得,一月來李三兒也多少摸清了秦儀的性格,那真是和以前的秦儀截然不同,甚至還有些粗俗無禮。
“儀兒,今日可曾好些?”施芸笑著走進來,這些天精神倒是好了不少。
“媽,你來了,你看看我寫的字,有沒有進步?”秦儀一見施芸,立馬來了精神,將櫃上的宣紙拿下來炫耀道。
施芸好笑的搖頭:“不看了,再看,連母親這個老師都要害臊了,我還是繼續教你寫字吧。”
秦儀“記憶全失”,連字也不會寫了,等他傷好一些之後,施芸就每日過來教他識字,起初秦儀寫字總是少幾劃,或者漏掉什麼偏旁部首,雖然看著比施芸教的字要精練不少,但與大陸上的通用文字明顯不一樣。
隨著秦儀的傷勢漸好,他的毛筆字竟然也飛速提升,其實隻有秦儀自己知道,以前上學的時候,一有空爺爺就會教他毛筆字,說這是華夏文明的精髓和文化,要是丟了會對不起老祖宗,雖然秦儀心中不認同,但也臨摹了不少書法大家的字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