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為民之舉,就業創業
專題報道
作者:沈勞編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就業創業工作。自2011年年初以來,福建省財政把促進就業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投入,在預算內籌集就業專項資金4.11億元,支持職業培訓補貼、職業介紹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等各項就業扶持政策的實施。此外,通過財政政策引導,加大對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士兵和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的就業扶持力度;通過婦女小額擔保貸款,落實財政貼息、社保補貼、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政府支持就業的政策措施正逐步呈現倍增效應,據統計,2011年福建省新增就業62.25萬人,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13.16萬人。
2012年1月6日,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提出,福建省將積極落實就業政策,組織開展以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和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就業援助活動,加強企業用工服務,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力爭全省城鎮新增就業60萬人,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8萬人。
2012年5月,福建省政府出台《關於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從六個方麵提出30條政策措施,多管齊下力促2012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如提高省級項目補貼,鼓勵到基層一線就業;實施“創業引領計劃”,支持建設創業孵化基地;完善公共服務體係,組織萬名畢業生就業見習等。
在2012年3月13日召開的福建省就業工作座談會指出,2012年福建省首次將“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計劃免費創業培訓3萬人,發放小額擔保貸款10億元以上。據了解,福建省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調動各金融經辦機構積極性,擴大小額擔保貸款發放量。同時,組織好SIYB創業培訓,強化創業培訓師資隊伍建設,提高培訓質量。鼓勵各地將創業項目庫、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等結合起來,大膽探索符合本地情況的有效途徑。
2012年,福建省在《關於緩解企業用工短缺做好用工服務八條措施的通知》中提出,各類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在相應的勞動合同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可按規定享受社保補貼。對當年新招用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可按規定享受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小企業貼息貸款。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貼息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由財政給予全額貼息。
“十二五”期間,福建省將繼續加大工作和政策力度,著力解決好重點群體就業問題。繼續把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抓好各項扶持政策的貫徹落實,加強就業指導和服務,積極拓展高校畢業生就業領域,保持較高初次就業率,引導畢業生轉變觀念,支持和鼓勵更多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小企業、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就業創業。推進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進一步完善職業培訓、就業服務、勞動維權三位一體的工作機製,逐步解決好農民工在城鎮就業、落戶、子女就學、社會保障等方麵的實際問題,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民工城鎮化進程。強化對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繼續做好複員轉業軍人安置就業工作,加強婦女、少數民族群眾、殘疾人等就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