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金屋藏嬌(2 / 2)

胡三擺了擺手,說用不著,東西是你冒生命危險帶出來的,你留著。隻要記得,發財了,不要忘了給我整點好酒就是。

阿彪翻白眼兒,說他德行!到時候給開個茅台酒廠都行。

說到這裏,轉過頭來,這貨笑嘻嘻的說,他要求不高,到時候我發了財,給他整個十家八家的分店就行。

我哈哈就笑,說隻要發財,二十家都給你整!

雖然這行為有點可笑,就像是買了張彩票,還沒刮開呢,大家先談論中了五百萬怎麼用一樣。但大家還是聊得很開心,阿彪當即拍著胸口表示,回去吃“涮羊肉”!

到了他的店,這貨趕緊打電話,真叫人送了一頭活羊來。

也是夠大方的,直接整了個包間,讓廚師殺羊做火鍋。

二樓原本是他“表叔”住的地方,現在改成包間了,生意還真不錯。

我們就在最裏麵一間,正好有窗戶,對著外麵的大街。

看著白雪飄飄,中間架著個小火爐,爐子上有個砂鍋,涮著羊肉,喝著小酒看雪,這真是人間一大享受。

三兩杯下了肚,大家就聊上了。

阿彪看著我倆,問我們知不知道“涮羊肉”是誰發明的?

我搖了搖頭,胡三沉默不語。

阿彪顯擺上了,說大名鼎鼎的成吉思汗發明的。

當初蒙古人橫掃歐亞大陸,天天打仗,都是吃牛肉幹、羊肉幹的。

有天大汗扛不住了,非要吃熱食。

廚房給做了煮羊肉,可前線吃緊,大汗讓廚房在限期內整出來,否則就殺了頭。

廚師急了,羊肉這麼大一塊兒,如何在開戰前煮得熟?

最後靈機一動,他把羊肉切成薄薄一片,放在鍋裏麵一涮,立馬就可以食用了。

大汗吃了這羊肉,那一戰是輕鬆獲勝,回來後還想吃,就給這玩意兒取了個名字叫“涮羊肉”。

我聽到這兒直樂,涮了一片羊肉塞入嘴裏,說他真“博學”,知道的可真多。

阿彪搖了搖頭,說哪裏是博學啊?小時候讀書,就是九年義務教育讀完了,再也沒上,撐死了就是個初中文憑。

我說那我比他好點,至少還是個高中文憑。

說完我倆就笑!

唯獨胡三這人不合群,坐在那兒,自顧自的喝著自己的酒。

看著他,我就想起了之前的小丫頭片子,就笑嘻嘻的問胡三,他家的小丫頭是誰?

胡三正在喝酒呢。

聽到這話,瞪大了眼,瞅著我就問了,啥小丫頭?

我說他還真能裝。上次去敲他家門,一個小丫頭開的。還告訴我們,胡三去了狗場,這才找過去的。

胡三想了想,頓時苦笑了起來。反問我,知道保家仙不?

這個……

我是半天答不上來,畢竟沒接觸過這玩意兒。

胡三無奈的苦笑,說曆史太長,有很多的說法。其實歸根到底,還是各自信奉的正統神不一樣。

我和阿彪都不說話,靜等著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