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回首那時(1)(3 / 3)

那時的我基本還是個好孩子,每天都準時起床按時上學從不遲到,可有時還是會發生點意外的。比如我12歲初遇林森的那天。那天的雨下的很大,而我出門是剛好沒帶雨傘,剛好我又很不習慣等待。於是著雨跑回家了。那天的雨真的很大,仿佛有人端著個臉盆跟在我後麵倒水一樣。終於到小區門口了。估計我是欣喜若狂興奮過度,居然沒看清腳下有一塊石頭!等我反應過來以後我已經很不文雅的趴在一灘泥水裏了。然後我就聽到了林森同學很狂妄的暴笑聲。“真是隻豬!這麼笨,這麼平坦的地麵居然也會摔交。”?

當然,那時我並不知道他叫林森。我狼狽的爬起來,然後恨恨的盯著他。可惜目光殺不死人,要不然他早就千瘡百孔死無葬身之地了。瞪完他之後我當然逃一樣的跑回家了。可是當我快到家時偶然一回頭的時候,發現他居然跟在我後麵!估計我是看多了小說了,瞬間腦子裏有一萬多種想法讓我驚慌失措然後慌不擇路往家裏跑。回頭那人居然還跟著我。那一刻我很很抱怨為啥老爸老媽要把房子買到7樓。估計我是太害怕了,估計狂奔到了7樓我自以為停在我家門口我開始狂按門鈴。可惜沒人開。身後的腳步聲越來越近了。我欲哭無淚。

腳步聲在我身後停下來。那一刻我真希望自己暈過去了。可惜我心理素質超好。“哎!那個笨蛋,你幹嗎站我家門口狂按我家門鈴?”我聽到這個問話的時候差點沒被自己的口水噎死。我回頭看。正是那個嘲笑我的家夥。我近距離觀察他。他可真高。身材很魁梧。濃眉大眼。穿一身運動服。怪不得我拿他當壞人了。“我……我以為這是7樓。我家在7樓。”?

我在他的一陣狂笑中飛似的上樓開門回家。後來我知道了他叫林森,住我家樓下。跟我同校,比我高一屆。後來我開始習慣和他一起上下學,後來我開始習慣有事沒事讓他幫我做,後來我開始習慣有任何事情就找他,仿佛他是我的保護神。高考的時候我考去他所在的大學,我和以前一樣依賴他。

十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我們就這麼度過了。我們都在慢慢長大,從懵懂無知到逐漸清晰。我清楚的知道林森對我的感情,可我始終裝作不知。他始終都不是我心底的那個人。

B、遇見。

我心安理得的接受著林森對我的嗬護。有時看著他眼裏的落寞,我會想或者我就是他不該遇見的那個人吧。林森很好很好,可始終都走不到我心底。有些事情命裏注定。我裝作看不見林森看我的眼神。我繼續期待我的愛情的到來。

2006年的初夏,愛情終於來臨。

那天我穿跟湖水一樣藍的裙子,在校園的東北角的樹陰下看書。操場上有人在打籃球,我不時的抬頭看看他們。覺得生活是這麼詩意這麼美好。陽光透過樹梢悉悉碎碎的撒在我身上,班駁陸離。

那天我看《小王子》。莫磊就這樣出現在我生命裏。他不知何時走到我身邊,溫柔的“同學,能借你的手機給我用一下嗎,我手機剛好沒電了。”?

我抬頭看他。傍晚的陽光灑在他身上,他微笑著,臉上有不可名狀的光在閃爍。他穿白襯衣黑褲子,頭發隨意的搭在額頭。隻那麼一眼,他便住進我心底。

我把手機遞給他。他微笑著接過。過一會兒他微笑著遞回給我。我捏著小巧的手機,上麵有他的溫度。

那個夜晚我一直做夢,夢裏都是粉粉的紅。醒來我一臉飛紅,我知道我愛上那個莫磊了。

早上起來的時候手機響了,我接聽。“在幹什麼?出來一起吃飯啊。”是莫磊。溫柔的聲音。

我打電話給林森告訴他不必等我吃飯了。林森在那頭哦了一聲。我看不見他眼裏的落寞。

我迅速的開始我的愛情。我每天穿漂亮的裙子歡快的走路然後溫柔的對莫磊笑。我開始習慣低聲的說話,我開始習慣做以莫磊為天的小女人。我開心的帶莫磊到林森麵前。並不是炫耀我的幸福,我隻是希望無論何時林森都可以站在我身邊。

我忽略林森眼裏的一閃而過的疼痛。

我們三個人貌似開心的過了一天。夜晚,我突然接到林森的短信。他說笨蛋你真的不知道嗎?在第一次你在我麵前摔交的時候你就進入我心底了,這麼多年我一直都感激上蒼能讓我在你身邊。可是你為什麼不能讓我走進你心底?為什麼我始終都會有離你很遠的感覺?我握著手機不說話。突然哭了。很多事情,我們都無能為力。比如感情。我隻能選擇裝作不知道。忽略那些給你的疼痛。林森開始有意無意的疏遠我。我假裝我們還是和以前一樣。更多的時候我和莫磊一起。一起微笑,一起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