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衛雖然不知道在三國之時組建一支軍紀嚴格,愛護百姓的軍隊,究竟能不能對於兵卒戰鬥力的提高有作用。
可作為一個擁有後世靈魂的人,朱衛就算是可以忍受戰場上的廝殺,卻也不能忍受軍隊對於普通百姓的劫掠胡為。
哪怕是為了所謂的仁義名聲,朱衛也希望自己手下的軍隊可以有些約束力。
當然,既然約束了兵卒私下劫掠獲取私財,自然也要在其他方麵給與賠償了,隻要在朱衛軍中吃飯是肯定能吃飽的,每月也會給手下兵卒足額糧餉,每次作戰也要給一定銅錢或者其他東西的獎賞,另外兵卒立功也能得到公平的賞拔,這些也都是必須讓每個兵卒都能明確知曉的。
有罰有賞,才能調動積極性。
雖然這樣看起來,對於朱衛在軍隊上的開支會增加很多消耗,但戰爭本來也是一項奪取財富利益的行為,就算是奪不到現實意義的錢糧,可也能奪取土地啊。
用土地作為獎勵,同樣是一項不錯的方法,甚至都不用給實地,完全可以獎勵一些虛地,也就是讓手下的兵卒、將領可以遙領多少土地,可以享受這些土地所繳納的稅賦。
這樣一方麵可以安撫兵心,賞給他們土地後,不用他們擔心土地的耕種問題,就像是官府為他們把土地租出去,他們隻要安心打仗,保護他們的土地,便可以年年月月得到他們土地收成的收益。
另一方麵也可以完美的利用起這些獎賞的土地,不至於土地賞給個人後,卻荒蕪在那裏沒人耕種。
朱衛甚至可以按照軍功賞下土地後,隻是賞賜土地數量,卻不用直接指定土地在哪裏,反正按照朱衛所掌控地盤的土地平均收成比率,分到兵卒名下就行。
而在兵卒退伍又或者兵卒成家了,想要明確得到他名下的土地自己耕種或是給家人耕種,便可以就近為他指定賞賜的土地,又或者在他的家鄉通過官方安排分配到土地,這樣做還有一個好處,便是讓他得到的土地都是在一起的,而不會東一塊、西一塊的。
當然,這其中或許還有很多需要查漏補缺的問題,比如讓士兵如何相信他得到賞賜的土地是真是存在的,比如怎麼樣防止下麵的官員弄手腳,在兵卒要求得到土地之時,危害到兵卒的實際利益。
可這些問題也都是整個軍功賞賜製度確定之後的事情,卻不會影響朱衛推行這種賞罰的體製,而且土地的賞賜也將是朱衛這邊一項高級的功賞措施,也不會隨隨便便就把土地分給一般兵卒的。
反正朱衛完全可以通過他這邊按功獎賞的形式滿足手下兵卒私財的所需,從而消除兵卒為了獲取私財,在戰場上搶奪戰利品,在平時劫掠禍害百姓的弊端了。
這也是朱衛和王語嫣在陵陽縣的時候,就定下的基本方略,早已在朱衛軍中推行實施了。
這次祖郎的涇縣山越兵雖然剛剛投降,但朱衛之前便已經和祖郎特別說了一些對於軍紀約束的要求,故而現在祖郎也是對這些山越兵做了嚴厲的指令,絕不許他們輕易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