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喜歡探索新鮮事物,在人多之處會突然停下來,東摸摸、西看看。從幼兒園接回家時,如父母不夠留意,或者與別人交談忽略了孩子,都會讓他走失。
預防措施
在日常生活中就要加強孩子的安全意識,以下措施可供參考。
1.告訴孩子,如果走失了最好在原地等候,因為父母一定會回原路尋找,孩子四處亂走就不容易遇著。
2.父母讓孩子認識馬路的警察站、街道辦事處、派出所、醫院等公共機關,讓孩子有事時可以找到幫助。
3.孩子熟記家裏的電話和家庭地址,或者在孩子的身上留下聯係電話或地址。
4.關鍵是父母,應當經常留意孩子的所在,讓孩子牽著自己,或拉著孩子走,或在父母的監護下自己走動,人多的時候不能鬆開孩子的手。
5.要讓孩子知道走失的嚴重性,讓他主動的跟著父母,有什麼要看的和父母一同看,兩個人始終在一起彼此照看著,這樣才能避免走失。
6.告訴孩子萬一走失應該去找警察、保安、解放軍叔叔,或是找大街上戴值勤袖標的老爺爺老奶奶請求幫助,千萬不能求助陌生人。
7.教會孩子認識回家的路,多領著孩子走幾次,孩子主動記住後就會減少不少麻煩。
常見錯誤處理方式
父母一不留神,孩子就不知溜到哪裏去了,避免做出以下的行為,慎防與孩子走散丟失。
1.帶著孩子去公園、商場、遊樂場時,不盯緊孩子。
2.把孩子一個人留在公共場所,沒人照看。
3.將孩子托給陌生人照顧。
4.跟朋友或同事交談甚歡,而忽略了照看孩子。
正確的急救措施
1.正確的處理方式
當發現孩子走失時,家人要保持冷靜,並及時尋找走散的孩子。
(1)立即到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案進行登記,請公安機關協助查找。
(2)如果孩子在公園、商場等公共場所走失後,父母應該找公園、商場廣播室和派出所就近尋找。
(3)分析孩子可能去的地點,如同學、親戚家,如沒有,立即到公路、河流等危險的地方查找。
(4)同時分析發現時孩子可能走多遠,身上帶多少錢,有無離家出走的可能。
(5)對於走失時間超過48小時,應立即到公安機關開失蹤人口證明,到附近地區的報社、電台、電視台刊登尋人啟事,並到尋人網站將相應的資料公布。
(6)報紙和尋人網站的選擇應遵循普及大眾化的原則。刊登時間最好連續十次以上,如家裏經濟條件允許,應注明提供信息的酬金,這樣會更利於尋找。
(7)應冷靜分析可能發生的一切,並做好心理準備。切忌過於焦急而盲目尋找。所有尋找行動應在客觀正確分析的基礎之上展開。
(8)對於尋人啟事刊登後,一些騙子以提供信息為名索要財物的,應先穩住對方,並立即報案。
(9)向專業的尋人機構請求幫助,建立尋找檔案。製定尋找計劃,及時互通尋找信息。調整好心態,千萬不要陷入過於悲觀和消極的情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