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和解(2 / 2)

“照了……剛才那個大夫說隻是扭傷了踝關節……”

“那你就這麼一個人呆著了,不回家了……”

“我沒臉回家了,我知道我這次的禍闖大了……給你……”

隻見於靜給了張曉峰一張紙……

“這是什麼?”

“離婚協議書,你不是說了嘛我這次在闖禍我們就去民政局辦理離婚……這不我都寫好了,我隻要我的孩子其它的我可以什麼都不要……”

張曉峰看著這張離婚協議書苦笑到:“我們都這把年紀了還說這個幹什麼……”說著張曉峰把這個離婚協議書撕了個粉碎……

“曉峰你這是?”

“怎麼吃驚是嘛?”

於靜沒有說話一直用那種懷疑的眼光看著張曉峰……

“你不要用這種眼光看著我,我是認真的,我想和你認真的談談……把我們之間的矛盾解決後我們在處理外麵的事兒……要不我們的心永遠不在一起,永遠無法麵對外麵的事情你說好嘛?”

“嗯……”

“這也不是說話的地方,走我們先回家……”

“等等……”

“怎麼?”

“我的醫藥費都是剛才那個叫李旭的人給墊上的,我們得把錢還給人家啊……”

“嗯行,花了多少錢?”

“100多吧……你那有嘛?”

“有……”

“李大夫,您好謝謝您給我媳婦兒治病,這是剛才的醫藥費……”

“不用了你收著吧,發生這件事兒也怪我,要不是我追你媳婦兒也不會這樣……算了我不要了……”

“別啊李大夫,一件事兒歸一件事兒,過兩天我們還得來呢……您先收下……”

就這樣張曉峰帶著於靜回到了家中……

“有什麼事兒你就說吧……如果你想好了還是要離婚的話我們就寫離婚協議書……”

“不用了於靜我們聊聊吧……其實我們家發生這樣的事情我也是不樂意看到的,這件事從始至終都是我的錯,都是由於我不顧家,成天的在外奔波……疏於對你和小軍的關心才有這樣的結果……在來醫院的路上我也想好了我想我的錢也掙的差不多了,我想在南京開一家公司然後你來公司幫我打理的同時,我們可以有什麼事兒都可以進行商量,等兒子出來後我想讓兒子踏踏實實先穩一段時間,如果他有這個才華,我可以讓他輔佐我們,如是不是那塊兒料的話,我們就認了,實在不行我們就在“生”一個?”

“啊?再生一個?我都多大了?都快50了?”

“我的意思是如果我們的孩子真的是扶不起來的話,我們就領養一個……我不能讓我的產業敗在他的手上……你明白嘛?”

“這個事兒沒有商量就這麼定了……你總是這麼的慣著他也不是個事兒於靜,你也想想我說的這個理對不對,我敢說這小子在我不在家時總是任性的做任何事情……”

“唉……你說的有道理……那我們家孩子的事兒就這麼定了嘛還是怎樣呢?”

“你說呢?”

“我想讓他在裏麵受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