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卷 第六十四章 途遇老熟人(1 / 2)

六級飛翔術聚成的飛雲,可以輕鬆帶動兩個人飛上天空,戎莎就被金寧一把拉上了飛雲。

戎莎第一次乘飛雲上天,很不適應,緊緊抓著金寧,生怕摔了下去、金寧第一次帶著個人,也不太熟悉,兩人搖搖晃晃朝前飛去。

金寧控製著飛雲飛至森林上方,自上方去觀察地麵上的人,森林枝葉緊密,光線都難透入,地麵上的人就算抬頭望天,也不一定能發現他們。

“咦,下麵有個人我好像在哪見過……對了,是去金納澤殺疾風狼的任務,見過這個人。”金寧發現下方火堆旁,有個熟人,記起是一同去金納澤執行了個任務,但是叫什麼名字已經想不起來。

“啊!”金寧去注意下方的人,一個疏忽,控製飛雲的精神力有了些鬆弛,戎莎一個站立不穩,嚇得驚叫起來。

這一聲驚叫在如此寂靜的森林裏,就連最笨拙的動物都會被驚動了,自然也驚動了下方三十米處地麵上的幾個人。

下方有三個人,正圍在一堆柴火麵前燒野味,其中一個人是滿臉胡碴子、身軀消瘦,一張臉被曬得黑紅黑紅的,這個人金寧認識。

另外兩人,身材比較健壯。其中一個壯得像頭野牛,筋肉虯結,滿臉皆是橫肉,一副凶蠻之相;另一個壯得像隻豹子,一身精悍不遜之色。

三人聽得戎莎的驚叫,齊地抽出兵器,眯著眼睛朝上方望去。

金寧知道既已被發現,就這樣走了反倒顯得自己心虛,於是白了戎莎一眼,驅動飛雲,緩緩降落下去。

與此同時,大聲招呼道:“嗨,那個胡子拉碴的黑紅臉,咱們又見麵了!”

聽得金寧好像和他們中的一人認識,這三人都微微放鬆了些。黑紅臉眼中有著戒色,嘴裏問道:“你認識我?”

金寧笑道:“當然認得,當年你老哥兒花了一百個金幣,買下我大叔一把舊鐵劍,這件事我可是印象深刻呢……要知道,那把鐵劍我大叔買來時才三個金幣。”

這雖是近十年前的事了,黑紅臉的漢子可記得清清楚楚。那次他以為低價買到一把寶劍,雄心勃勃在眾人麵前吹破了皮,一心想著幹一番大事業,誰想到卻是一把扔地上都不一定有人去撿的破劍……那次金寧和劍破天離開了隊伍,其餘人在和疾風狼的廝殺中,卻差點丟掉了性命,拚死將任務完成後,回去卻被傭兵公會告知任務已經被其它人完成。

這黑紅臉的漢子就是買下劍破天舊劍的吉姆,他拿著這把劍,自信滿滿去削疾風狼劈來的爪子,誰想爪子確實被他劈掉了,可“寶劍”並沒有想象中的鋒利,劈進一隻疾風狼的骨頭縫裏一下子沒拔出來,被另一隻疾風狼一爪子就將劍拍成了兩截……

吉姆當時呆住了,一顆大好腦袋差點被疾風狼拍成肉漿。

後來僥幸逃得性命,仔細想了想才明白,他花一百金幣買下的那把劍根本就是街市貨,之所以能砍斷他自己的精鋼長劍,是因為使劍之人內氣精純的緣故。那把劍太過普通,就算有精純內氣灌輸其上,在硬砍斷一柄精鋼長劍後,劍身的內層質地也不再牢固,才被疾風狼一爪拍斷。

吉姆當時知道遇上了高手,吃了虧也不敢聲張,將這口氣忍了下來。

後來回去再被傭兵公會告知任務早已被人完成,如何還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那任務自是被賣他舊劍的人完成了,卻並不告訴他們,讓他們拚死拚活到最後也白忙一場,別說拿報酬,根本就還虧進去不少錢。

吉姆當時盡管明知是個啞巴虧,也將這怨氣記在了心裏,這八九年過去雖已忘得差不多,可是被金寧主動一提,他哪裏又有記不起來的道理?

金寧從一名八歲的少年長成了現在的模樣,吉姆早已不認得他,可也估計得出就是當初一同去金納澤的那個小孩,知道金寧和賣他舊劍的那個家夥是同路人。

於是吉姆臉色陰沉下來,一字字道:“我記起來了,當初在金納澤,你們害得我好苦!”

金寧奇道:“哦?我們害得你好苦?我幾時害過你了?”

隨即做出恍然大悟之狀,笑道:“你是說從我大叔那兒買的那把劍吃虧了麼?嘿嘿,那可是你自己主動要買的,別人可沒強迫過你。再說了,不就是一百個金幣的事兒,犯得著用個‘害’字麼?”

吉姆腳步稍稍挪動,做好了最佳的攻擊姿勢,嗤笑一聲,道:“陳年舊事我不想再提,今天你來這裏,又是來做什麼?”

吉姆做出這個姿勢後,他的兩名同伴雖仍是雙手抱劍,狀似悠閑,眼中神光卻更充足,顯然已經做好了隨時出手的準備。隻不過那頭豹子一樣的人,眼光放在戎莎身上更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