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價格歧視透露出權力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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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天然氣運輸公司西安分公司300輛油罐車出現了停運事件,數百名為其服務的成品油運輸槽罐車民營車主要求公司提高運輸費標準,取消內外有別的歧視性政策。原因是“營改增”後,運輸車輛的稅率提高了3倍多,而中石油運輸公司陝西分公司對外依然維持6.5元/噸運價,運輸車輛陷入無利可圖的境地;但其對內部直屬運油車的運價卻是外部車的41倍,被質疑為通過外部壓價,在內部進行利益輸送。
雖然早已習慣“三桶油”利用政策性壟斷地位“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在“競爭”中不斷擴大化自己的利益,但中石油運輸公司陝西分公司內外車輛運價的41倍差,依然讓人“驚詫莫名”。當一個利益群體為了自己的利益如此無視起碼的經濟倫理和“競爭道德”,已不能簡單地以“壟斷利益”來評判之;赤裸裸的41倍價差,透露出的是我們熟悉的一種權力傲慢,其“境界”早已超越了市場經濟中的“歧視”。
對於這類非自由競爭形成的壟斷經濟體,用普通的《反壟斷法》或經濟學壟斷理論來提出相應的行為要求,自然無法進行準確的規範。這類經濟體,應當以對權力行使者的限製性要求來進行相應的規範,防止“權力失控”,把本應在市場經濟中起到積極作用的權力行使,變成了以其謀求集團利益或在集團內進行利益分配的手段。
遺憾的是,以“三桶油”為代表的一些政策性壟斷經濟體,在涉及與外部的經濟交往時,常常以“管理者”的身份壓製競爭;而對於內部的經濟利益,則以“自由競爭體”的身份極力擴大自身利益。對民營加油站的各種限製,煉油環節的“虧損”,以“機器檢修”給地方政府施壓,再到內外運價41倍價差,無不是“兩張皮”左右逢源、內外通吃的典例。把這些行為僅認識為壟斷經濟體在市場經濟中的違規行為,顯然沒觸及本質——利用政策給予的資源絕對支配權力,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是一種自肥行為。
(摘自《長江商報》本文作者:廖德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