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觀念攝影的創作思維
文化藝術
作者:楊小微
隨著攝影藝術的發展,攝影已不再是真實對象的機械描摹或歸屬於繪畫的藝術,而是一種主觀情感和觀念表達的有效手段。越來越多的攝影家通過觀念攝影來審視人生、解讀社會以及表達自身對客觀世界的認識和思考。
攝影理論家林路曾對觀念攝影做出這樣的表述:“觀念攝影的意味就在於通過攝影傳遞某種觀念,展現對人類生存狀態的剖析。”
一、觀念攝影的特點
(一)主觀性
觀念攝影的創作主體不再與現實世界相關,它否定了攝影大師布列鬆的“決定性瞬間”理論。觀念攝影的主觀性表現為拍攝的主體非主體本身,而隻是一種表意或象征符號,具有極強的個性化。拍攝者可以發明、構建並且導演主題。而且他所要表達的觀念是開放的和不斷自我更新的。
(二)思想性
觀念,就是一種經過仔細的思考而形成的觀點或者意念。從這個意義來講,觀念攝影最本質的特點是一種思想表達。觀念攝影作品通常表達拍攝者對於人生、世界、生命、死亡或者對當下種種社會現象的關注與思考。
(三)多義性
觀念攝影的目的就在於通過照片傳遞拍攝者的觀念,攝影家通過攝影這個媒介,展現對他對人類生存狀態的剖析。因此,觀念攝影不是給出固定答案,而是觀者自己去體會。
雖然觀念攝影所指非固定,但是它必須讓其所有意義的集合在一個範疇內,觀者的理解雖不相同,但是對主題引發的含義的理解也不至於徹底偏離主題。
(四)人為性
觀念攝影含有創造性的成分,它破壞了攝影影像的真相,客觀性、現實性不再是它的追求。觀念攝影多數是擺拍,主題大多數是被導演出來的,畫麵中的符號都是由創作者按照一定目的經過創作改造安排過的。
(五)創作手法的多樣性
照片可加工,技巧可被隨意使用,藝術家可根據自己的意圖適當選擇,充分發揮想象力。特別是如今數碼技術的發達,更是為觀念攝影的創作提供技術上的任何可能性。
二、觀念攝影的創作思維
觀念攝影的諸多特點決定了它的創作思維是多樣化的。需要綜合運用各種思維。
(一)想象與直覺是觀念形成的前提
想象是一種創新的思維活動。對於觀念攝影而言,攝影者在對擬表現的觀念基礎上,使用由知覺所提供的原始資料來進行內心活動,提出假設、幻想、想象和比較,在頭腦中形成一個初步的藝術形象。然後以攝影思維為導向,框定拍攝對象,在創作的時候,還要洞察被攝體所能表現的潛在影像。再輔之以後期處理達到完美效果。
直覺是一種認識事物本質的特殊能力。直覺是指不經邏輯思維突然發現,靈光一閃,突然領悟。直覺主要表現為綜合運用頭腦中儲存的形象,並以洞察事物的本質為特點與目標。在觀念攝影的創作過程中,創作者有可能看到某一形象,突然激發出頭腦中存儲的形象,覺得可以使之藝術形象化,表達自己的觀念。直覺的產生離不開創作者平時的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