褪去了精裝的裝扮,卸下操勞的一天,職業的都市女性在夜間的靜吧裏,悠閑自樂的享受著這一刻的寧靜,悅耳的音樂聲不帶一絲雜爆,仿佛此地是她們的晚間補充劑。
就連瞿馨怡這種工作狂,平時沒什麼娛樂節目的人,都在這裏感覺良好,何況那些兢兢戰戰對工作提心吊膽的人呢?
從表麵現象不難看出來,這種地方,來往的多是女性,這不由得讓人想問,男人呢?
其實很簡單,他們都比較喜歡在蹦迪的方式上發泄自己的內心。
“你很喜歡來這種地方那?”瞿馨怡忽然問道。
林聰有些不好意思,也不知道她的意思是好的還是壞的,但還是緬腆著點點頭說:“其實我在北京雖然工作了一年多了,但是也沒什麼朋友,晚上就喜歡來這聽聽別人唱歌,然後再喝一點酒啊什麼的。”
“很有雅趣的其實。”瞿馨怡讚賞的說道,因為她很有同感,這樣的生活也是她所想要的,畢竟她也是同種人,在工作過後,私下生活其實很無趣,平時都是在家裏看看電視或者看看書而已。
在開車路過這種地方的時候,瞿馨怡向來沒有興趣走進來,但這是她第一次對這種地方發生觀點改變,也是第一次進來。
“那……瞿總有機會可以經常來啊。”林聰大喜,激動的想說自己可以每天晚上都陪著她過來歇息一下,但是隨即一想又覺得太過唐突了。
瞿馨怡小口的抿了一下酒,耳邊突然響起了她最喜歡聽的一首歌。
《fivehundredmiles》一首離家五百裏,輕哼吟唱的民謠,此時,這個演唱者溫柔細膩的聲色無比契合這首歌的曲風,當前奏一響,先是引人注目,當第一句話開口之後,那就是令人沉醉了。
不由得讓她伴隨著音調,輕聲的哼吟起來,隨著音律緩緩的擺動自己的頭。
林聰是第一次看到如此真實的瞿馨怡,沒有那華麗光鮮的外表,強勢的氣場,也沒有那戒人千裏的冷冰冰,取而代之宛如一小女人的姿態,靈動,撫媚。
這樣子的瞿馨怡他曾經見過,無數次,在夢裏。
“瞿總也喜歡這首歌嗎?”
“嗯。”瞿馨怡輕輕的點頭。
林聰便沒有說話了,他打心底也喜歡這首歌,不過從今天開始,這首歌就是他必學的曲目了。
“來,再陪我喝一點。”瞿馨怡接連的喝酒,雖然酒量好,但是由於腹中無物,醉的比較快,在微暗的燈光下,臉色有些紅潤,眼神有些迷離。
自問自答的道:“哦,你開車,不能喝酒,那我自己喝。”
林聰有些焦慮的擔心,怕瞿馨怡喝醉了,不知道該怎麼辦,也擔心她這樣喝,會傷了自己的身體,總而言之,林聰也不是傻子,能看出來她是有什麼心事,一些不開心的事,否者的話怎麼會這般的折磨自己?
心疼的道:“瞿總,少喝一點吧。”
“沒事,這點酒,還不至於讓我醉了。”醉了的人通常都不承認自己喝醉了。
三巡過後,瞿馨怡已經有些暈頭轉向的了,還嚷嚷著要繼續,可林聰不敢再讓芸姐上酒了,扶著瞿馨怡說:“瞿總,我先送您回去吧。”
“回去?為什麼要回去?”
“休息,回去休息,瞿總,你真的喝醉了。”林聰想要攙扶她,但是卻被瞿馨怡一手給打開,自顧的走了出去,腦子還有點清醒,覺得很累,想睡覺。
“咦,你是小林是吧?你要送我回去嗎?”走了沒幾步,瞿馨怡就忘記自己要去哪裏了,看著林聰有些模糊,認不出他是誰,迷迷糊糊的說道。
林聰把她給扶上了車,問道:“瞿總,您住哪?我送您回去。”
說了幾句話之後瞿馨怡就暈睡過去了,林聰按照她所給的地址開了過去。
在路程中,路燈閃過的光色不停在副駕駛上切換,像光景似得流過瞿馨怡的臉頰,她的頭發有些繚亂,幾分發絲沾粘在臉上,微皺著眉頭,高挑的鼻子有點輕輕的顫動。
身上的香味與酒味混雜讓車子裏頭的味道很重。
林聰的車速不快,他怕太快會讓她反胃,而且他也有一點小私心,跟瞿馨怡獨處的時間得來不易,他很珍惜。
在路口等待紅燈的時候,側頭望著輕微蠕動的女神,心裏無比的充實,就好像自己得到了全世界般,一雙纖細玉白的肌手放在旁邊,林聰突然有一個很大膽的想法,想牽著這一隻手。
顫抖的手在糾結中慢慢的伸了過去,人生中第一次的心跳快到這種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