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軍小隊製度對小學生合作學習的啟示
教育論壇
作者:田智
摘 要:小學生合作學習不僅是時代發展的要求,也是我國基礎教育改革和新課程改革的必然趨勢,能夠提高學生自信心,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童軍是目前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國際青少年組織之一,本文從童軍的小隊製度闡述其對我國小學生合作學習的啟示。
關鍵詞:童軍小隊製度;合作學習;啟示
合作學習是對傳統學習方式的創新及補充,在不斷改進合作學習的過程中,需要我們借鑒和學習外國的經驗,童軍的小隊製度有利於我們完善進一步合作學習機製。
一、 童軍小隊製度
童軍創始人貝登堡認為,小隊製度是童軍活動的特點,他認為童軍活動與其他團體不一樣就在於小隊製度。小隊是童軍活動的基本單位,人數不宜過多,一般為6到8人,其中每個人都有分擔的工作,負起自己的責任,感到自己角色的重要,並有一個小隊長指揮領導,每個隊員都做好自己的本分,總結起來就是整個團隊的成就[1]。小隊製度是以小團體作為單位,小隊中成員少,關係密切,彼此容易了解,可以互相關懷,加上團體對其的約束力,能讓青少年在愉快的環境中,健康成長。
小隊的活動方式,能夠促使小隊成員發現自我,培養責任感和自主合作的精神以及領導的能力。小隊製度符合少年兒童的合群性特點,使他們有良好的團體,互相幫助,團結合作,自然的產生了責任心。童軍生活是依賴小隊製度去促進的。
小隊製度的特征:第一,小隊是童軍訓練的單位,是一個永久的團體,由誌趣相投的夥伴自然組成的組織,是每個人自由選擇的。小隊有小隊長來領導,每位隊員要負責具體的責任,大家都想把具體的事情做好。每位隊員必須自信、自律,以團隊為榮。第二,小隊是在自由地發展,自己尋求解決問題,不斷進步。小隊之間有健康的競賽,以發揮小隊互助團結的精神。第三,小隊應有維持個人榮譽、成長和進步的記錄,小隊活動由小隊會議來決定。教師應有敏銳的洞察力,協助小隊去發展,而不是墨守成規的支配小隊。隊員雖離開小隊,但仍維持小隊的精神,並發揚光大。
二、 我國小學生合作學習中存在的問題
合作學習是新課改中最重要的教學策略之一,是為達成一定的教學目標而展開,以小組活動為主體、通過同伴互助進行的一種教學活動,由教師分配學習任務和控製教學過程[2]。合作學習在教學實踐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著的問題。
(一)合作學習偏形式化,成員分工不明確
學習小組的組建是合作學習得以順利實施的基礎性工作。學習小組的組建是否科學、合理,對合作學習是否成功能夠產生重要的影響。合作學習所倡導和強調的分組原則是“組內異質,組間同質”[3]。課堂教學雖然在進行合作學習時有分工,但分工不明確更不具體,合作學習偏於形式化,由於小組成員沒有明確具體的分工,在合作學習時經常會產生隻顧自己,不顧他人的現象,無法進行真正意義上的合作。
(二)教師角色定位不適當,合作學習缺少有效評價
在合作學習中,教師與學生之間應是平等的關係,一些教師往往忽視自身參與者、引導者的角色。一些教師在合作學習中,往往以唯一固定的正確答案來評定小組合作學習中得出的不同結論。在此合作學習活動中,教師不再是一個引導者而是仲裁者的角色。由於教師隻是在按照既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設計把學生放進設計好的教學方框裏,在處理學習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時又缺乏靈活應變的能力,導致合作學習不能順利開展。
在對合作學習進行評價時,教師很難改變傳統教學中重視對學生個體進行評價的方式,過於關注學生個體的學習成果,使學生對合作不重視,甚至產生不合作的情緒和現象。合作學習過程中過分強調集體或個人的評價方式都不利於合作學習的進行。
(三)學生欠缺合作意識與技能
中小學生普遍缺乏合作意識與合作技能,小組討論時,不能仔細傾聽別的同學的發言,而隻重視自己的發言機會;在小組間進行競爭時,缺乏群體合作精神,把自認為不能獲勝的同學排斥在外,不願與其合作,在比賽失敗後,互相指責過錯、埋怨對方的不是。